奋书文库,欢迎您!

在市委政法委机关2026年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党课讲稿(12300字)

浏览量:149

发布时间:2026-01-29

同志们:

在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召开市委政法委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这既是一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党课,也是一次在重要时间节点敲响警钟、筑牢防线的集体谈话。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期,更是检验我们政法干部党性原则、纪律作风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政法委机关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机关的作风形象直接影响全市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今天,我们齐聚一堂,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最新部署要求,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忠诚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这一重要论述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将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对于我们政法委机关而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忠诚,是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必须深刻认识到,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廉洁是政治本色的重要体现。只有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总开关”问题,才能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严的要求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一以贯之强化理论武装,在对标对表中把准政治方向。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确保政法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密结合,不断加深对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最高原则、最大优势的理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推动发展的举措,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政法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学习“走过场”、“一阵风”,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通过扎实有效的理论武装,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牢固,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始终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拥护者、坚定执行者。

(二)一刻不停锤炼党性修养,在自我革命中永葆政治本色。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政法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身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锤炼坚强党性尤为重要。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严肃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主动检视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刮骨疗毒,对于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不断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到日常言行上,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一丝不苟严守政治纪律,在令行禁止中彰显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政法委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特别是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要坚决同一切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决不允许先斩后奏、斩而不奏。要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在领导、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法各单位工作中,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符合党的政治要求,经得起政治考验。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从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把握政治逻辑,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四)一抓到底扛牢政治责任,在履职尽责中体现政治效果。政法委机关承担着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的重大职责。履行好这些职责,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要坚决扛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首要责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要切实履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忠实肩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自觉践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要把履行政治责任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一贯到底,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政法工作的实际成效彰显政治担当、体现政治效果。

二、镜鉴典型案例,绷紧纪律规矩的红线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近期,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深刻剖析了多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这些案例中的主角,不少也曾是我们的“身边人”,他们的腐化堕落轨迹,清晰揭示了“围猎”与“被围猎”、“腐蚀”与“被腐蚀”的严峻斗争现实,充分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于我们政法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而言,这些案例更是“清醒剂”和“教科书”。我们必须摒弃“看客”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一)深刻剖析理想信念坍塌,导致防线失守的根源。专题片中的反面典型,无一不是从理想信念松动、滑坡开始。他们有的放松理论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有的在“糖衣炮弹”面前迷失方向,忘记了入党时的铮铮誓言;有的精神空虚,沉迷于权力、金钱、美色,最终在诱惑面前败下阵来。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一旦这个支柱崩塌、灵魂失位,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政法委机关掌握着重要的执法司法监督权、干部协管权、案件协调权,面临的考验更加直接,受到的诱惑更加多样。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容易在“为谁执法、为谁用权”这个根本问题上产生动摇,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警示我们,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常悟常进,无论顺境逆境都坚贞不渝,经得起大浪淘沙的考验。要持续加强党性教育和政德修养,筑牢信仰之基,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补足精神之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

(二)深入审视权力观扭曲,致使行为失范的轨迹。专题片清晰地展示了权力如何从“公器”沦为“私产”的过程。一些涉案人员将分管领域视为“私人领地”,把工作关系变成利益交换关系,滥用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为个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利用职权影响力,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打招呼、递条子;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搞权钱交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之于公可造福人民,用之于私则贻害无穷。政法委机关的干部虽然不直接办理具体案件,但在执法监督、案件协调、干部协管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如果权力观错位,将这种影响力视为可交换的筹码,就极易滑入腐败深渊。这警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深刻认识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始终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坚决防止权力异化、权力寻租。

(三)深度反思纪律意识淡漠,造成底线失防的教训。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专题片中的涉案人员,很多是从漠视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他们有的认为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是“小节”,无伤大雅;有的觉得人情往来、礼尚往来属于正常,不必大惊小怪;有的甚至把违反纪律当作有能力、有魄力的表现。殊不知,“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一顿饭、一张卡、一份礼品开始,逐步丧失原则、突破底线,最终积重难返、坠入深渊。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政法委机关作为纪律部队,必须有更严的纪律要求、更高的行为标准。如果纪律意识松懈,就可能在小事小节上失守,被别有用心者打开缺口。这警示我们,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亲与清的关系,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

(四)深层探究监督约束缺位,引发权力失控的后果。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专题片揭示,一些单位在干部监督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日常管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督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内部监督虚化、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偏软,使得权力运行脱离了有效制约。政法委机关既要接受外部监督,更要加强内部监督。如果监督缺位、制约乏力,就会给权力滥用留下空间。这警示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要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开展监督的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习惯在“探照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利剑永不蒙尘。

(五)深切领悟家风建设不严,滋生腐败温床的关联。家风不正,祸患不远。专题片中,不少腐败案件呈现出“家族式”腐败的特点,领导干部自身不正,带坏家风,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利用其职权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最终导致“全家腐”、“全家覆”。家风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政法委机关的领导干部,其家风状况不仅影响个人廉洁,也影响政法队伍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如果家风败坏,就可能成为腐败的“助推器”和“催化剂”。这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既要严于律己,也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亲属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坚决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要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家人、管好家风,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三、聚焦关键领域,织密廉洁防护的网络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推动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精准施策、靶向治理,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结合政法委机关工作实际,我们要在以下方面持续用力,构建更加严密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不断向好。

(一)聚焦执法司法监督权,规范运行防干预。执法司法监督是政法委的重要职能,也是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确保这项权力规范、公正、廉洁运行,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一是要明晰权力边界,划定行为红线。必须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厘清政法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具体职责权限,明确哪些事项可以监督、通过什么程序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要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干部清楚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严禁超越职权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禁以监督为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要健全执法监督、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工作规范,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每一项监督活动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防止监督的随意性和隐蔽性。二是要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推动监督方式从个案协调、事后监督向宏观指导、制度监督、程序监督转变。要更多地运用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综合性、系统性监督手段,聚焦政法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机制,依法按程序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越位、不错位。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覆盖执法司法重点环节的智慧监督平台,实现对权力运行关键节点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强化制约制衡,防止权力滥用。健全政法委机关内部对执法监督权的分置与制衡机制。重要的执法监督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是与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要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公开监督依据、程序和结果(依法不公开的除外),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通过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司法监督权运行机制,确保监督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真正成为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而非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二)聚焦干部协管考核权,公正用权树导向。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政法委的重要职责。公正行使干部协管、考核、评价等权力,对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过硬政法队伍至关重要。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干部协管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推荐、考察、评价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人选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不得简化、变通或突破程序,确保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全面深入考察干部,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一时”也看“一贯”,广泛听取各方特别是基层干警和群众的意见,防止考察失真、评价失准。二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反对在干部协管工作中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坚决防止“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等干扰正常工作的行为。参与干部工作的同志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扩散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情况。要自觉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斗争、及时报告。要建立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强化日常了解,注重实绩考核。改变不考察不了解干部、不调整不接触干部的状况,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近距离、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掌握干部的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作风状况。要将廉政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要注重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看其关键时刻的政治立场、担当精神和能力水平。要推动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紧密挂钩,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激励广大政法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 点赞 0

  • 收藏 0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