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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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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8

根据市局党委统一部署,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第X巡察组对XX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察。202X年X月X日,向XX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局党委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整改正确方向。县局党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巡察意见反馈后,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组提出的各项要求。党委班子带头,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X中全会精神,将其作为指导整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深刻领悟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相关规定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危害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彻底整改相关问题夯实思想基础。集中整改期间,党委先后召开X次党委会议、X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X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持续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确保整改思路清、方向明、措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首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和台账,亲自牵头负责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X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基层分局(所)开展实地督导,传导整改压力。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牵头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形成“党委统揽、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其对整改全过程的监督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偏不虚、取得实效。

(三)坚持严督实导,全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在制定整改方案时,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X个方面X个具体问题,逐条剖析根源,研究制定X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详细的整改台账,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建立“周报告、旬调度、月总结”的督办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适时组织现场督查,既督任务进度,更督整改质量和实际效果,坚决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建立“责任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整改办复核、党委会议审定”的闭环流程,确保整改到位、见到实效。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巡察暴露出的制度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X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税收征管的部署要求。

一是重拳整治违规招商引资涉税乱象。 深刻领会并坚决落实上级关于纠治“内卷式”招商引资问题的部署要求。局党委将此作为建强政治机关的重要抓手,多次在党委会、局务会上组织学习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和领导讲话精神,深刻反思我局可能存在的参与配合违规招商问题,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不当干预。在全县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参与配合违规招商引资问题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形成有效震慑。主动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宣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从源头上防范税收流失风险,维护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

二是全方位提升风险核查工作质效。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稽查积案清理攻坚,明确时限,压实责任,有效化解历史积案。积极配合上级特派办工作,强化专业监管,提升对新型、隐蔽性涉税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围绕“精准打击、强化办案、规范执法”核心目标,聚焦农产品收购虚开、“富余票”虚开等重点领域,完善“以查促管、以查促治”工作机制,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强化监管建议。严格执行总局联合纪检监察组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修订完善本级稽查案源管理、发票协查等制度流程,着力整治“有案不立、查深查浅、裁量失当、怠于执行”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重点案件中探索试行提级审理、交叉审理模式,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切实提升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质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税费协同管理。从优化内部体制机制入手。一方面,积极对接上级局关于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局承担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调整优化相关岗位设置,并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管理岗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另一方面,着力推动业务融合,研究制定《XX县税务局关于深化税费协同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全面纳入县局税收“大征管”体系进行统筹谋划和部署。重点加强在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纳税人(缴费人)户籍管理、申报征收流程、风险监控预警、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的协同整合,努力消除管理壁垒,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管理联动。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提升社保费征管效能。针对巡察指出的社保费征管中存在的数据共享不充分、征缴争议处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县局党委多措并举,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强化部门协同共治,主动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参保扩面、基数核定、政策执行、数据交换、联合催缴等事项进行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征管难题,签订《XX县社保费征管协同合作备忘录》,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和信息共享路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监控。积极运用省局统一的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及质量监控指标,对本县社保费的申报率、入库率、欠费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确保社保费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相关指标呈现稳步向好态势。再次,规范和完善争议处理机制。 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典型案例》,并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细化争议受理、调查、调解、裁决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实现辖区内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机构实体化运作全覆盖,畅通缴费人诉求反映和权益保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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