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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6
同志们: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共同参加一次意义非凡的专题党课。在我们迎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庄严时刻,全党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宪法宣传周”的号召。我们定向培养学院第三大队的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作为未来国家建设特殊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更应走在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前列。因此,本次党课的主题定为“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根基”,目的就是引导大家深刻理解宪法的至高权威,将法治信仰融入血脉,为未来的使命担当打下坚实的思想与能力基础。下面,我将围绕四个方面,与同志们进行深入交流。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至上地位与核心要义,把握国家根本法的魂与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如同一座宏伟大厦的基石,支撑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又如同一棵参天大树的根脉,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着最深厚的滋养。理解宪法,首先要从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统领全局的核心要义开始。
第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其他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我国现行“八二宪法”,自颁布以来,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已经历了五次重要修正,形成了目前共143条正文的宏伟篇章。这143个条文,字字千钧,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逻辑起点和最高遵循。据统计,其中超过84个条文被后续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所直接引用,部分核心条款如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第一条,被引用的次数更是高达数十次,这充分彰显了宪法作为顶层设计的统领作用。
第二,宪法是国家权力的根本规范。一部宪法的历史,就是一部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历史。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国体和政体,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到国务院的行政管理权,再到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门职权,宪法为所有国家机关划定了权力的边界,设定了运行的轨道。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姓“公”,为民所用。这既是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腐败滋生的制度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前提。
第三,宪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书。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运行,更庄严宣告和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从平等的权利,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到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从劳动、休息、受教育的权利,到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予以确认和巩固。当然,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宪法在保障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我们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等。这种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构成了现代法治社会公民身份的核心内涵。
因此,对宪法的认识,绝不能停留在一部普通法律文件的层面。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遵循,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每一位同志,特别是我们党员同志,都必须从内心深处树立对宪法的敬畏之心,深刻理解其作为国家“定海神针”的重大意义。
二、全面领会宪法精神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力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弘扬宪法精神,被赋予了更加深刻的时代内涵和更加紧迫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正是宪法精神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展开和具体实践。
第一,坚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按下了“快进键”,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公民权利保障进入了新纪元。围绕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科技创新、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一批批高质量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譬如,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我国在2025年上半年正式通过了《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些立法成就,正是宪法原则在具体社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它们共同构建起一个内容科学、结构严谨、运行高效的法律体系,使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
第二,坚持“严格执法”,让纸面上的法律成为现实中的行为准则。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法律制定出来后被束之高阁,或者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那么再好的法律也形同虚设。为此,国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就是要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规范、文明。这对于我们定向培养的学员而言,尤为重要。大家未来可能走上执法、管理或监督岗位,必须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确保手中的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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