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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研讨一个关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课题:如何在坚持“做好”与“说好”的有机统一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培育具有*特色的工作品牌。这既是对全省党员教育师资“万堂示范课下基层”活动的具体落实,更是我们纪检监察系统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正处于“百强晋位、冲刺千亿”的关键阶段,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已突破800亿元大关,在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中位列第86位。县委明确提出了2025年GDP达到900亿元、2026年冲刺千亿元的奋斗目标。在这样的历史节点上,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特殊使命——我们不仅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更要以自身工作的“过硬”与“出彩”,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下面,我以本系统办理的“*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修缮保护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从三个方面谈些体会。
一、坚持系统谋划,推动监督执纪与宣传教育同向发力
纪检监察工作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业务行为,而是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高度统一的系统工程。我们常说“监督执纪是主业”,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首要前提,就是树立“一盘棋”思想,把监督执纪的“硬功夫”与宣传教育的“软实力”统筹起来,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公益诉讼案的成功办理,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1933年,红四方面军在*关与敌激战,1000余名红军战士血洒疆场,长眠于此。然而到2019年,这片烈士墓地已杂草丛生、年久失修,部分墓碑损毁严重,英烈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案件初核时,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这究竟是一个简单的文物保护问题,还是关乎政治责任、历史担当的大是大非问题?
我们党组及时研判认为,此案虽小,但意义重大。它检验的是我们对“两个维护”的忠诚程度,考验的是我们守护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为此,我们坚持系统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二是同步开展英烈精神宣传教育,唤醒全社会对红色资源的敬畏之心;三是推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具体推进中,我们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各环节。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时,不是一发了之,而是同步召开公开宣告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让监督过程成为警示教育课堂。在调查取证阶段,我们组织年轻干部重读红军战史,在烈士墓前现场教学,让办案人员接受精神洗礼。这种“关键环节有效引导、重要工作及时宣传”的做法,使案件办理过程本身成为党建引领业务的鲜活教材。
同志们,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常常涉及干部的荣辱得失,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敏感神经。如果只管查办、不善引导,很容易造成误解、引发舆情,甚至损害党的形象。去年以来,我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87件,立案审查调查1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关键在于我们会不会用、善不善讲。比如,在查处某重点工程项目腐败窝案时,我们同步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这就是“做好”与“说好”的辩证法——做好是前提,说好是升华;做好是本分,说好是本领。
当前,一些同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干好就行了,说不说无所谓”。这种观念必须纠正。新时代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既要做“利剑”的锻造者,又要当“故事”的讲述者;既要保持“惩”的力度,又要提升“治”的温度。我们查办案件,不是为办案而办案,而是为了净化政治生态、守护党的初心。如果只“做”不“说”,群众看不清我们的初衷,干部不理解我们的苦心,社会感受不到我们的公心,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为此,我强调三点要求:第一,从线索处置到案件查办,每个环节都要思考“这个案件能警示教育谁、能推动完善什么制度、能形成什么社会影响”,把“说”的要素嵌入“做”的全过程。第二,要建立“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宣传”机制,让每起案件都成为最好的清醒剂。第三,分管领导和室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宣传员,善于把业务工作中的党建元素提炼出来、表达出来、传播出去。
二、深化过程把控,确保整治效果与执纪办案有机统一
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是“两张皮”的简单黏合,而是“一盘棋”的深度耦合。这种耦合体现在监督执纪的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细节中。我们必须以党建工作的更高标准,严控监督执纪的质量关、程序关、效果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人民和纪法的检验。
在“*关无名烈士墓”公益诉讼案中,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办案周期长、协调难度大、历史争议多。川渝两地涉及多个行政区域,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责交叉,如何做到既精准监督又不越俎代庖?我们坚持党建引领,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临时党小组,把支部建在办案一线。每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既分析案情,更统一思想认识;既研究对策,更强化责任担当。这种“党建+业务”的扁平化指挥体系,确保了办案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过程把控的核心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我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到移送审理,每个环节都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关案件中,我们调取档案资料127卷,走访知情人83人次,召开跨区域协调会5次,每一份证据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获取,每一次谈话都文明规范进行,确保了案件的法律基础牢不可破。同时,我们坚持以党的政策策略指导办案,对职能部门存在的“等靠要”思想,既严肃批评,又帮助协调资金、争取项目,体现了纪法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政治效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考量。*关于案件的办理,我们不仅仅满足于墓地修缮完毕、纪念设施建成,更着眼于唤醒全社会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意识。案件办结后,我们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县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遗址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县委将红色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每年组织新任职干部到*关开展“入职第一课”;推动县纪委监委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机制,开展常态化“回头看”。这些举措,使个案办理升华为制度成果,使短期行动转化为长效治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志们,去年以来,我们探索建立了“执纪办案质量评估体系”,对每起案件设置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实行量化打分、动态监控。评估结果显示,政治效果平均得分92.3分,纪法效果平均得分96.7分,但社会效果平均得分仅为84.2分。这暴露出我们在“说好”方面还有明显短板。有的案件查得很漂亮,但通报稿写得干巴巴,群众看不懂;有的整治行动声势浩大,但宣传跟进不及时,社会感知度低;有的典型案例警示意义很强,但剖析材料就事论事,思想深度不够。
这些问题,根子在于过程把控中党建引领不够、融合意识不强。为此,我们必须在三个方面深化把控:一是政治把控。每起案件办理前,要召开专案组第一次会议,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准政治方向,防止就案论案、陷入事务主义。二是质量把控。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把党建考核融入业务考评,对办案中发现的党建问题同步整改。三是效果把控。从立案之初就要同步策划宣传方案,明确“谁来写、写什么、怎么写、何时发”,形成“办案—总结—宣传—治理”闭环。
特别要强调的是,过程把控的关键在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三个过硬”:政治过硬,始终牢记“监督别人首先要武装自己”,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日必修课,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每一次监督、每一个决定中;本领过硬,既要精通党章党规党纪,又要熟悉宪法法律法规,还要掌握新闻传播、舆情引导规律,成为复合型干部;作风过硬,坚持“三严三实”,在案件查办中体现严谨细致,在对外宣传中体现严实作风,确保每一篇稿件、每一次发声都精准无误、掷地有声。
三、注重成果转化,促进政治生态与执纪成效良性互动
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成果转化,实现“1+1>2”的倍增效应。这种转化,不仅是工作成果的转化,更是思想理念、价值追求、行为方式的转化;不仅是案结事了的转化,更是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的转化。
“*关无名烈士墓”公益诉讼案办结后,我们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持续推动“三个转化”:一是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教育资源。在遗址现场建立了“*县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编写了《铁血*关——红军英烈事迹读本》,拍摄了纪录片《守护》,累计接待县内外学习考察2.3万人次。二是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关于在监督执纪中加强思想政治审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办案中同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政策法治教育、家风家教教育。三是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发展动力。以该案为突破口,全县排查红色资源87处,启动保护项目23个,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3条,年接待游客突破50万人次,实现了红色基因传承与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
同志们,我们干工作,最终要看效果。这个效果,不能停留在报告里、材料上,而要体现在政治生态的变化上、干部作风的转变上、群众获得感的提升上。去年以来,我们坚持“做好”与“说好”并重,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我们查处问题56个,处理87人,追缴资金2300余万元。案件办结后,我们组织“阳光问廉”进村社活动15场,让整改成效接受群众检验;编发《乡村振兴政策摘编》3万册,帮助基层干部明底线、知敬畏;推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村务监督常态化。群众对村干部满意度从整治前的78.6%提升到92.3%,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41.7%。这些数字背后,就是我们成果转化工作的价值所在。
但也要清醒看到,我们的转化工作还有不少短板。有的案件查办后,整改建议停留在纸面上,被建议单位敷衍应付;有的警示教育搞形式、走过场,干部“听听感动、想想激动、回去不动”;有的经验总结停留在工作层面,没有上升到规律层面,可复制可推广性不强。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没有真正树立“转化”意识,把成果转化当作软任务,导致党建与业务融合停留在“物理反应”层面,没有产生“化学反应”。
下一步,我们要在“三个深化”上下功夫:
第一,深化成果梳理机制。
第二,深化整改治理衔接。
第三,深化政治生态评估。
同志们,党建与业务融合,看似是一个方法论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政治立场问题;看似是一个工作创新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自我革命问题。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理应在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走在前、作表率。
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委党组,向同志们提出四点希望:
一要铸牢政治之魂。
二要练就过硬之功。
三要坚守为民之心。
四要紧绷纪律之弦。
同志们,坚持“做好”与“说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县“百强晋位、冲刺千亿”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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