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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立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聚焦农贸市场这一关键民生领域,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行“一体化融合监管”新模式。此举旨在破解传统分段式、多头执法带来的监管壁垒与效能瓶颈,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迎检负担,以高水平监管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以来开展农贸市场融合监管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和推进农贸市场治理工作,通过整合内部监管资源、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流程,成功构建了“事前精准谋划、事中协同联动、事后长效治理”的融合监管闭环,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筑牢民生保障与优化营商环境“双防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聚焦顶层设计,科学构建融合监管新模式。面对农贸市场业态复杂、主体众多、环节交织的特点,传统监管模式下存在的职能交叉、重复检查、效率偏低等问题日益凸显。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痛点,我局将融合监管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强力推进。首先,在组织架构上破旧立新。局党组高度重视,牵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食品经营、特种设备、广告监管、价格监督、计量、网络交易监管、知识产权等多个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融合监管专项工作组。工作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从制度层面打破了股室间的业务壁垒,形成了“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其次,在制度设计上于法有据。融合监管的实施,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工作组在行动前,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学习,确保每一次联合检查都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标准统一。通过融合法律适用,将原本分散在不同法规中的监管要求,整合成一张清晰、全面的“检查清单”,为现场执法提供了明确指引。例如,在2025年部署的工作会议上,就明确要求将融合监管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力求在202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实施全链条闭环监管。融合监管的核心在于精准与高效。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投入到风险最高、问题最突出的环节,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在监管实践中,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检查前深入研判。专项工作组定期收集分析日常巡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以及往年监督抽检数据,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农贸市场的经营现状、业态分布、风险点位和历史遗留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户一策”或“一场一策”的专项监管方案,明确检查重点、人员分工和时间安排,确保监管行动靶向精准,避免对守法经营者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二是检查中协同联动。现场检查时,各业务股室执法人员按照方案要求,既“各司其职”,又“协同补位”,对农贸市场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无死角的细致核查。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市场开办方是否严格履行入场查验、索证索票、快速检测等管理义务,并随机抽查销售者是否规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源头可溯。在餐饮及网络食品安全方面,聚焦市场内的熟食卤味、小作坊、现场制售餐饮单位,严查其原料采购、加工操作、健康管理、场所卫生等情况,同时对开展线上销售的经营户,核查其网络平台公示信息是否合规,确保线上线下经营“同标同质”。在广告、价格与计量秩序方面,全面排查市场内的广告宣传内容,严厉整治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行为;检查商品是否明码标价;并对市场内在用的电子秤、台秤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逐一核对,查看是否按期检定、是否存在人为破坏准确度等“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在特种设备与生态安全方面,检查市场内可能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维保并持证使用;同时通过巡查摊位、询问经营者等方式,严防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以近期一次针对*片区重点农贸市场的专项融合监管行动为例,工作组一次性出动,对3个大型农贸市场内的8户重点经营主体实施了全面“体检”,现场发现并督促整改了环境卫生不达标、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3个,对2户存在明显管理疏漏的市场开办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报告日,2025年我局已累计组织开展此类规模化融合监管行动40余次,覆盖辖区内主要农贸市场超过20个,检查各类经营主体及摊位1500余户次。通过数据比对分析,相较于2024年同期的分头检查模式,涉企检查总频次下降了约12%,符合年初设定的减少1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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