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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30
同志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在这里召开县应安委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反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反思“6·16”重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乃至所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视、再动员、再部署。刚才,会议听取了“6·16”事故的相关情况汇报,几个乡镇和县直单位作了深刻的反思发言,相关县领导也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正视惨痛教训,以刻骨铭心之痛,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今年6月16日上午8时23分,我县*镇*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9名同胞不幸遇难,26人受伤住院的惨痛后果。这是我县近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血的教训极其深刻,令人痛心疾首、寝食难安。事故的发生,给遇难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巨大伤痛,让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给受伤的群众带来了身心的严重创伤;也给我们*县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我们给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面对这起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回避,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推脱。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起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在思想认识上的麻痹松懈;是一声警钟,敲响了我们在安全监管上的严重漏洞;更是一剂苦药,揭示了我们在责任落实上的巨大差距。事故暴露出我们一些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得不够,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存在严重缺失。它反映出我县烟花爆竹这个传统支柱产业,在转型升级的道路上,依然存在着管理粗放、积弊甚深、隐患丛生的严峻现实。它也警示我们,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容不得我们有半点侥幸和丝毫懈怠。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将这血的教训刻在骨子里、融入血液中。我们必须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今天的会议当作安全生产的“遵义会议”来对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彻底扭转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如果今天我们还不能被这血淋淋的现实所警醒,还不能从这惨痛的教训中猛醒过来,那么我们就无法告慰逝去的生命,无法面对受伤的群众,更无法向全县68万人民交代!
二、深挖问题根源,以刮骨疗毒之勇,破除麻痹思想的顽疾
事故的发生,根子在于思想上的“总开关”出了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从思想、制度、管理、责任等层面,把脉问诊、深挖根源,彻底清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顽瘴痼疾。
(一)思想认识的“防火墙”存在严重漏洞。一些同志的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必须守住的“底线”。具体表现在“三个淡化”:一是重发展、轻安全的观念根深蒂固,政绩观出现偏差。在一些干部眼中,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税收增长是看得见的“硬指标”,而安全生产则是看不见的“软任务”,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这种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安全生产在决策部署和资源投入上被边缘化。二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侥幸心理普遍存在。总觉得事故是小概率事件,离自己很远,别人的事故永远是别人的故事。思想上麻痹松懈,工作上得过且过,检查走马观花,整改避重就轻,总希望靠运气躲过风险,而不是靠制度和责任防范风险。三是长期作战的厌战情绪有所滋生。安全生产工作抓了一轮又一轮,会议开了一个又一个,文件发了一摞又一摞,一些同志产生了“疲劳感”,认为该做的都做了,该查的也查了,工作陷入了惯性,缺乏了应有的警觉性和敏锐性。正是这种思想上的“温水煮青蛙”,让风险隐患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滋生蔓延,最终酿成大祸。
(二)行业监管的“工具箱”存在明显短板。烟花爆竹是我县的传统产业,也是典型的高危行业。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个行业的监管,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从“6·16”事故来看,我们的监管方式和手段还远远跟不上安全发展的要求。一是行业积弊整治不彻底。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经营等乱象屡禁不止,一些企业主为了规避风险、转嫁责任,将危险工序层层分包,导致安全管理链条断裂,责任主体虚化。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生产和随意改变工房用途的“三超一改”问题,如同潜伏的“火山”,随时可能爆发。二是技术标准执行不严格。部分企业厂房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距离不足,防爆、防静电等关键设施缺失或老化失效。例如,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工(库)房设计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防爆墙强度必须达标,但在实际检查中,这些硬性规定往往被人情、关系所软化,没有得到刚性执行。三是现场管理混乱无序。药品转运、药物混合、机械装药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形同虚设,工人安全培训走过场,凭经验、凭胆量作业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严重梗阻。
(三)执法检查的“牙齿”没有真正长出来。安全生产监管,如果只是“毛毛雨”,而没有“倾盆雨”,就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我们的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一是检查多、执法少。习惯于发通知、听汇报、看台账,满足于一般性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多以口头警告、下发整改通知书了事,真正运用查封、扣押、停产、吊销证照等强制手段,以及实施顶格罚款、移送司法等严厉措施的案例不多。这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执法方式,让违法企业感觉不到切肤之痛,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二是“回头看”严重缺失。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往往只满足于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而缺乏对整改效果的跟踪核查和闭环管理。一些企业“打太极”“躲猫猫”,检查时停产,检查后复工,隐患依然是隐患。正如我们在一些非烟花爆竹领域的检查中也发现,有的公共场所灭火器缺失,有的消防栓关闭,下了整改通知,但后续是否真正整改到位、是否会反弹,我们盯得还不够紧。三是专业能力不足。面对越来越专业化、隐蔽化的安全风险,我们的一些监管干部知识结构老化,专业能力不强,看不出问题、查不出隐患,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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