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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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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5年1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上半年,特别是春节、五一等重要旅游节点,我局始终将旅游市场监管作为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精准发力,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组会、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为价格监管、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广告宣传、消费维权等5大板块、28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牵头抓、基层分局兜底抓”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本次行动以*古镇、*湖风景区、*红色旅游基地等重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区域为核心,辐射全县所有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特色民宿、旅行社、旅游购物点等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价格收费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二是食品安全保障。对景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三是特种设备安全。对A级旅游景区内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四是广告宣传和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旅游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整治效能。一是推行“智慧+”监管。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对全县13家重点旅游餐饮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消费者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后厨操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网络订餐、在线旅游平台的价格和宣传行为进行线上监测,上半年共监测相关信息3.5万余条,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112条。二是深化部门协同。加强与文旅、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三项机制”。上半年共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16次,联合约谈经营主体32家,有效形成了监管合力。三是强化信用约束。将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依规记于其名下,并同步推送至“信用*”平台,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让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旅游市场环境实现显著提升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我县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消费环境、安全水平和品牌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一)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公平竞争环境持续向好。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0余人次,检查各类旅游市场经营主体1527家次,现场责令整改问题315个。立案查处旅游市场相关违法案件48起,罚没款共计32.6万元。其中,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起,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案件8起,销售不合格产品案件17起。通过高压严打,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旅游市场“宰客”“欺客”等乱象得到根本性扭转。据县文旅局数据,上半年我县接待游客数量同比增长21%,但旅游消费投诉量同比下降了35%,其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下降了46%,实现了“游客增、投诉降”的良好态势。

(二)安全底线更加牢固,全域旅游发展根基不断夯实。一是食品安全防线密不透风。对全县288家旅游餐饮单位开展了至少三轮次的“全覆盖”检查,监督抽检旅游食品150批次,合格率达99.3%。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消毒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6份,均已整改销号。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因旅游餐饮引发的集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二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平稳。对全县在用涉旅特种设备68台(套)进行100%检验,对23家运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监察,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1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4次,参与人员200余人,有效提升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上半年全县涉旅特种设备实现“零事故”运行。

(三)消费环境更加放心,游客满意度和获得感稳步提升。一是价格行为日趋透明。在全县所有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餐饮单位全面推行“价格承诺”和“先行赔付”制度,设立价格举报公示牌200余块。受理游客价格咨询500余次,处理价格投诉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二是维权渠道更加畅通。在主要景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个,上半年现场调解消费纠纷110起。同时,畅通线上投诉渠道,确保消费者的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五一”期间,我局成功为一名外地游客快速追回在某玉器店高价购买商品的差价款5000元,该游客特意寄来锦旗表示感谢,相关事迹被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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