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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1
各位供应商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召开*集团第三方供应商廉洁座谈会,意义重大而深远。这次会议,旨在深化共识、巩固基础、共谋未来。中央始终强调,“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集团作为承担区域重要使命的国有企业,其供应链的健康稳定,不仅关乎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更直接关联公共资金安全和社会形象塑造。唯有构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伙伴关系,才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行稳致远的共同愿景。在此,我谨代表集团党委、纪委,对各位长期以来的贡献与合作,表示由衷感谢!
一、认清新形势,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意志与刚性要求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也从“夺取压倒性胜利”转向“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并全面深化治理”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身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这一核心领域,我们双方必须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清醒认识所面临的高压态势和严格要求。
(一)把握高压态势:反腐败“带电长存”,纪律规矩持续收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这一进程绝非毕其功于一役,而是持续深化、不断加码的系统工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徙木立信之举,已成为全党一体遵循的铁规矩、硬杠杠。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呈现出鲜明的“越往后执纪越严”特征,其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监督执纪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拓展。数据显示,仅2025年上半年,全国查处涉及违规吃喝等问题数量庞大,覆盖各行各业,有力彰显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立场。特别是针对国企领域和政商交往中的顽瘴痼疾,中央及各级纪委监委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释放了“长牙带电”、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这意味着,任何抱持侥幸心理、企图在“灰色地带”寻求不当利益的行为,其风险和代价将前所未有地增大。作为*集团的合作伙伴,必须深刻认识到这种从严从紧的常态,任何试图挑战纪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及时、精准、严厉地惩治。
(二)聚焦监督靶心:“风腐同查同治”,阻断风险演进链条。中央对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互通的规律有着深刻洞察,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原则,精准指向由风及腐的隐蔽路径。实践反复证明,许多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端,往往源于看似“小节”的作风问题,如违规吃喝、收送小礼品等。这些“小节”一旦失守,极易成为权力被围猎、规则被腐蚀的突破口,逐步滑向深渊。纪检监察机关正是基于这一规律认知,坚持从小切口入手,通过深挖一顿饭、一份礼背后的利益输送本质,精准识别并有力斩断由风及腐的演变链条。对于像*集团这样,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领域承担主力军作用的国有企业而言,项目体量庞大、资金高度密集、合作主体多元,廉洁风险点多面广、高度关联。集团纪委将坚决贯彻“风腐一体治理”要求,聚焦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工程变更、质量监管、物资采购、工程验收、资金结算等权力运行全流程关键节点,强化精准监督,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严防不正之风向腐败问题转化升级,坚决筑牢廉洁堤坝。这一治理策略要求我们与合作方均需保持高度警惕,绝不以微小“破口”作为交往常态。
(三)明晰协同责任:构建“亲清”关系,形成廉洁共治格局。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下,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建立健康、阳光的政商关系,是双方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共同保障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也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为我们厘清了政商关系的边界与方向。从大量案例教训看,试图通过非正常交往渠道,如违规宴请、旅游安排、贵重礼品馈赠、为公职人员支付个人费用等方式谋取竞争优势或特殊关照,不仅严重腐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涉事供应商自身更是带来毁灭性风险:面临纪检监察机关深度介入调查、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永久丧失与重要国企合作机会,乃至承担行贿犯罪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对于*集团而言,必须与供应商一道,以合同契约精神为准绳,在合作全链条环节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原则。供应商应当彻底摒弃“人情往来”等于“潜规则”的错误认知,深刻理解合规经营才是基业长青的不二法门;*集团则负有完善供应商廉洁准入、过程监管、评价退出机制的法定责任,对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双方唯有共同恪守“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核心要义,确保交往公私分明、边界清晰,才能真正在合规高效推进项目的同时,守护好各自的廉洁安全与发展命脉。
二、明辨风险暗礁,严明纪律规矩:充分认识违规违纪行为的多重严重危害
廉洁是合作关系的基石,任何背离这一原则的行为都将侵蚀合作的根基。部分人或许持有模糊认识,认为某些所谓的“行业惯例”或“人情世故”无伤大雅。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旦交往失去分寸,特别是掺杂了利益输送的非正常交往,其对个体、企业乃至社会造成的损害是系统性、深层次的。这种危害绝非简单的道德瑕疵,而是触犯党纪国法、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多方利益的“毒瘤”。
(一)侵蚀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生态本质。市场经济最核心的生命力在于公平竞争。理想的商业合作应基于契约精神、信用基础和比较优势进行,优选那些具备技术领先、品质卓越、服务周到且报价合理的供应商。然而,违规吃喝及不当交往的本质是在本应公正的竞争环境中埋设特洛伊木马。其首要危害便是从根本上颠覆公平准则:一是扭曲价值信号,劣化资源配置。当决策受到非商业因素的过度干预(如关系亲疏、招待规格),资源分配的天平便会向“会来事”而非“能干事”的一方倾斜。真正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供应商,其技术实力与质量水准可能敌不过精心构建的利益纽带。这不仅导致采购成本非理性上升、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更是对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根本性破坏。二是侵害正当权益,形成逆向淘汰。那些依靠潜心钻研技术、提升管理、优化服务进行正当竞争的供应商,在隐性壁垒和不公平游戏规则面前成为受害者。其合法权益被不当压缩,发展空间被强行挤占。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将蔓延,诚实守信、精耕细作的企业可能选择退出或改变经营策略,最终损伤整个产业链的创新活力和发展韧性。三是损毁国企公信,危及核心利益。*集团作为地方重要国企,肩负着服务区域发展、守护公共资产、增进民生福祉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一个因关系而非实力获取的项目,一个价高质次的工程,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后果,更将严重损害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一旦信任坍塌,对集团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冲击将是战略性的、灾难性的,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也将因此蒙受损害。这完全悖离了我们国有企业的初心使命与价值追求。
(二)葬送企业前程,透支未来发展空间。对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企业而言,诚信经营是赖以生存的灵魂,守法合规是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短期利益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在透支自身的未来:一是法律红线不可触碰,违法成本不可承受。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行为有明确规定并施以严厉惩处。向国家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输送财物、违规提供其他不正当好处以谋取竞争优势,已构成行贿犯罪。其法律后果极其严重:涉事企业将被列入政府及大型国企采购“黑名单”,丧失重大市场准入资格,业务发展面临釜底抽薪;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巨额罚金甚至有期徒刑的刑事制裁,个人职业生涯因此终结。二是商誉品牌瞬间瓦解,市场根基遭受重创。现代商业竞争不仅是产品服务的竞争,更是品牌信用价值的比拼。行贿、围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被曝光或查处,企业在长期经营中积累的品牌信誉、客户信任将在短期内崩塌。市场普遍抵制与失信企业合作,企业融资渠道受阻,人才吸引力锐减,陷入生存发展的恶性循环。一个依靠歪门邪道成长的企业,其内在实力虚弱,终将被市场和法治所淘汰。三是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合作伙伴避而远之。*集团追求的,是与合作伙伴建立的是基于实力与信誉的、长期稳固的阳光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以互利共赢、共同成长为目标。依赖“围猎”与不正当利益交换建立的所谓“合作关系”,本质上是脆弱、充满风险的灰色交易链。它不仅无法为供应商带来真正的稳定收益与成长空间,反而会固化其投机心态、削弱核心竞争力积累的动力。这与*集团期望建立可持续、高质量伙伴关系网络的愿景背道而驰,注定是“昙花一现”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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