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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在价格调控与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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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价格调控与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经济工作特别是价格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分析研判当前我区价格运行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动员全局上下和广大市场主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做好保供稳价安民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价格环境。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我区价格调控与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有效应对了部分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市场价格秩序持续规范,价格改革稳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区发展改革局,向辛勤工作在价格工作一线的同志们,向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价格工作的各位行业代表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价格运行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全球通胀压力犹存,输入性通胀风险不可低估;国内需求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部分领域供给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极端天气、突发公共事件等对局部地区、特定商品价格的扰动风险加大;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对传统价格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是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温度计”,做好价格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价格调控与监管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细、更到位。下面,我围绕六个方面,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精准研判形势,筑牢价格监测预警“前哨站”

准确的价格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必须把监测预警作为价格工作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一)织密监测网络,拓展覆盖广度与深度

关键领域全覆盖,持续优化完善覆盖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能源资源、大宗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重要服务的价格监测网络,如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确保“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药罐子”等价格变动尽在掌握。监测点位科学布设,根据人口分布、消费习惯、流通特点,动态调整优化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社区便利店、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价格直报点,增强样本的代表性和数据的真实性。探索在大型物流园区、重要交通枢纽增设监测点。新业态新模式纳入视野,将社区团购、生鲜电商、即时配送、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价格行为纳入监测范围,密切关注平台定价规则、促销策略、算法运用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二)提升数据质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严格执行采报价规范,强化对采价员的培训与管理,统一采价时间、品种规格、计量单位、质量标准,确保同质可比,杜绝“大概”“差不多”现象。强化数据审核校验,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运用逻辑校验、横向比对、历史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异常数据,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优化信息报送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快报甚至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第一时间上传。

(三)深化分析研判,提升预测预警精准度

构建多维分析模型,综合运用成本调查、供求分析、计量模型、大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深入分析价格变动背后的驱动因素(成本推动、需求拉动、输入传导、预期影响等)及其相互关联。强化苗头性倾向性分析,不仅要关注价格水平,更要敏锐捕捉价格异动的苗头、市场情绪的波动、潜在风险的积累,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重点加强对生猪、蔬菜等周期性波动明显商品的前瞻性研判。健全预警响应机制,根据价格波动的幅度、速度、范围及影响程度,科学设定预警分级标准,明确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响应措施和责任主体。

(四)强化信息共享,构建协同联动格局

内部高效流转,建立局内价格监测信息快速共享机制,确保监测分析结果第一时间送达相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部门横向联通,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统计、交通、民政等部门的常态化信息共享与会商,获取生产、流通、库存、消费、成本等多维度数据,形成监测合力。上下纵向贯通,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重要监测信息和分析报告,接收上级预警提示和工作指导;加强对各街道(乡镇)价格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信息反馈。

二、完善调控机制,打好保供稳价“组合拳”

调控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关键手段。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丰富政策工具箱,提高调控的精准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一)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机制

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强化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各街道(乡镇)抓好本地蔬菜生产、畜禽水产养殖,提高重要副食品自给率。优化重要农产品区域协作和产销衔接机制。完善储备吞吐调节,科学确定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政府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和布局。精准把握储备轮换和投放时机、节奏、力度,平抑市场异常波动。探索创新储备方式,如商业代储、在田储备等。畅通“最后一公里”物流,协同相关部门,保障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高效畅通,降低流通成本。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减少损耗,稳定上市供应。

(二)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密切监测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加强运行调度协调。督促发电供热企业落实煤炭、天然气中长期合同,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用能需求。完善能源保供稳价预案。深化能源价格改革,稳妥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疏导能源成本矛盾。加强输配电价成本监审,规范收费行为。关注战略性矿产资源,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安全的战略性矿产资源价格监测预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保供稳价相关工作。

(三)创新运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精准锚定启动条件,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启动条件和锚定指标,如CPI单月同比涨幅、食品价格指数等,确保及时响应、应启尽启。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在保障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将保障范围适度扩大到其他低收入群体或特定行业从业者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零工市场人员等的可行性。提高补贴发放效率,优化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充分利用社保卡、大数据等手段,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便捷地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四)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权威地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市场供求状况、政府调控政策措施及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释放强监管信号,稳定市场心理。发挥行业组织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发布行业成本、合理利润等信息,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理性定价。

三、聚焦重点领域,拧紧市场价格监管“安全阀”

监管是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痛点,提升监管效能。

(一)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教育收费规范治理,持续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重点整治违规收取赞助费、借读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价格监管,督促明码标价,严查价格欺诈。医疗服务价格秩序维护,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监管。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行为,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关注口腔、医美等消费医疗领域价格问题。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公用事业等领域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旅游市场价格整治,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景区门票、观光车、索道、住宿、餐饮、停车、导游服务等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查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二)加强新兴领域价格行为监管

规范平台经济价格竞争,聚焦网络零售、餐饮外卖、出行服务、社区团购等平台,重点监管“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如虚构原价、虚假折扣)、强制“二选一”限制竞争、未显著标明附加条件等价格违法行为。探索数据要素价格监管,密切关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的基本规则、成本构成及监管路径,防止价格垄断和不公平高价。规范数字内容服务定价,加强对网络视频、音乐、阅读、游戏等数字内容订阅服务自动续费、价格歧视、会员权益缩水等问题的监管。

(三)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方法

深化智慧监管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建设价格监管智能系统,实现价格数据的自动采集、智能分析、风险预警和线索筛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效率。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管结合,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问题多发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经营者,加大重点检查和“回头看”力度。强化信用监管约束,健全价格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纳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四)健全价格应急监管响应机制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针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突发事件等可能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制定完善分品种、分等级的价格应急监管预案,明确处置原则、流程、措施和保障。建立快速反应队伍,组建价格应急监管骨干队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集结、高效行动。强化应急执法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对趁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形成震慑。

四、突出民生导向,守护群众切身利益“钱袋子”

价格工作千头万绪,但最终的落脚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价格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精准落实补贴政策,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高效运转,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密切关注物价变动对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实际购买力的影响,科学测算,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关注特定群体价格负担,加强对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残疾人相关服务价格的监管与指导,确保质价相符,减轻特定群体负担。

(二)提升公用事业价格服务水平

规范水电气暖收费行为,督促公用事业企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相关价格政策,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如“跑冒滴漏”分摊、强制更换设备收费等。推进智能化计量和账单清晰化。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在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时,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完善阶梯价格制度,确保基本需求得到保障。研究探索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定向优惠或补贴政策。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平台作用,对涉及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的价格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受理、高效核查、及时反馈。

(三)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在零售、餐饮、住宿、旅游、文娱、物业服务等民生消费领域,大力倡导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要求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探索推广“阳光菜单”、“明码实价”示范活动。严惩价格欺诈行为,持续加大对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典型价格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净化消费环境。加强价格知识宣传普及,通过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维权途径和识别价格陷阱的技巧,提升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助力乡村振兴惠农增收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与发布,深入开展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及时发布成本信息和市场行情,为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合理安排销售提供参考,助力“种得好”也能“卖得好”。规范涉农价费行为,清理整顿农村用水用电、农机服务、农产品检验检疫、农村物流、土地流转等环节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在遵循市场规律和价格政策的前提下,研究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建设、精深加工和市场营销,促进产业增值、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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