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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9
同志们: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检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民利的神圣使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既是一次思想的淬炼、作风的洗礼,更是我们筑牢检民血肉联系、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今天,我以“作风建设”为主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为大家做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探讨如何以优良作风践行初心使命,答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一、溯理论之源,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筑牢检民同心的思想根基
(一)唯物史观奠定检民关系的哲学底色。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揭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这一科学论断,为检察机关正确认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从批捕起诉到公益诉讼,从司法救助到未成年人保护,每一项检察职能的行使,都应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
(二)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彰显检察工作的政治立场。《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这一鲜明立场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将人民利益置顶。在检察实践中,我们要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既要依法严惩犯罪,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诉求。比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注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司法温度护航企业发展;在办理食药环领域案件时,要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形成生态保护合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宗旨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明确检察作风的实践要求。列宁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源于人民,作风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作风建设既是政治要求,更是民心工程。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一次冷硬横推的接待、一起久拖未决的案件、一个脱离实际的决定,都可能损害检察公信力,疏远检民关系。反之,一次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一场深入基层的法治宣传、一项便民利民的检察举措,都能成为拉近检民距离的桥梁。因此,必须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以优良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循实践之路,在百年党史与检察史中汲取检民同心的奋进力量
(一)党的群众路线在检察工作中的生动诠释。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检察机关的初创,到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事业的每一步前行,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在土地革命时期,工农检察部深入群众开展反腐斗争;在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群众权益;在新时代,我们推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这些都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我们要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必须把群众路线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优良作风铸就检察事业的发展根基。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从中央苏区的“自带干粮去办公”到长征路上的“半条被子”,优良作风始终是党凝聚民心的重要法宝。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作风建设同样是事业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我们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抓作风、强根基。
(三)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实践拓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价值取向。在检察工作中,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用法治力量守护美好生活;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这些工作,既是检察职能的体现,更是“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生动写照。
(四)检民互动机制的创新与完善。密切检民关系,既要“沉下去”听民意,也要“请进来”聚民智。我们要健全“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等制度,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解决问题;要加强检察宣传,通过新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回应群众关切,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更有温度。通过这些举措,构建起“检察工作依靠人民、检察成果惠及人民”的良好格局。
(五)历史经验对新时代检察作风建设的启示。从党史和检察史中可以看出,凡是检民关系密切、作风优良的时期,检察事业就蓬勃发展;凡是脱离群众、作风松散的时期,检察工作就会遇到挫折。这启示我们,必须把加强作风建设与践行检察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既要追求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在制定每一项政策时,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政策符合民意、贴近民生;在队伍建设中,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让群众成为检察工作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评判者。
三、观现实之需,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找准检民同心的时代方位
(一)复杂国际国内形势对检察作风的新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局势动荡不安,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更需要以优良作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在办理涉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案件时,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重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引发负面舆情,影响社会稳定。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中国式现代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主动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在作风建设中强化责任担当。一方面,要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大对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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