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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这是一次在特殊时期、关键节点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深刻剖析当前我县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特别是要以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两起重大安全事故为镜鉴,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参加今天会议的有示范区管委会的*,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领导同志,以及县直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可以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四梁八柱”都在这里,肩上的担子千钧重,身后的期盼万民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来认识和对待今天的会议,确保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一个层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项目建设的攻坚期、以及各类风险隐患的交织叠加期。越是这个时候,安全生产这根弦就越要绷得紧而又紧。然而,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血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也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的短板和漏洞依然存在,容不得我们有半点麻痹和丝毫懈怠。刚才,县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以及近期在重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可以说,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高度警醒、深刻反思、迅速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我们“统筹发展和安全”。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然而,就在我们身边,就在不久前,省内外连续发生的两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再一次以惨痛的代价,为我们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
(一)深刻汲取“*”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今年*月*日,我省*县*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这起事故发生在深夜,根据官方通报,事故发生时井下作业人员众多,最终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数十个家庭因此破碎,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一是必须深刻认识这起事故的严重性和恶劣影响。这起事故是近年来我省发生的伤亡最惨重、影响最恶劣的煤矿安全事故之一,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切。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目前,事故调查组已经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严重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必须认真对照反思我县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这起事故距离我们并不遥远,其所暴露出的问题,如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悬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混乱、违规违章操作等,在我县的一些企业和行业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必须扪心自问,这样的悲剧会不会在我们这里上演?我们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堤坝是否真的坚固?我们的监管是否存在“宽松软虚”的问题?我们的企业是否存在“要钱不要命”的侥幸心理?这些拷问,每一个都必须认真回答、深刻反思。三是必须坚决克服“事故离我很远”的麻痹思想。我注意到,每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我们有些同志虽然也会震惊、也会感慨,但很快就会“好了伤疤忘了疼”,觉得那是别人那里发生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该吃吃、该睡睡、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是极其危险的。安全生产没有“局外人”,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岗位都存在安全风险,如果不认真吸取别人的教训,下一次事故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要以“别人的事故就是自己的教训”的清醒认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二)深刻汲取“*”变电站边坡坍塌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如果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离我们还有一定距离,那么刚刚发生在前天,也就是6月*日的*省*公司*变电站“*”边坡坍塌事故,就更加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一是必须深刻认识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严重问题。这起事故虽然从规模上看似乎不大,但性质同样极其严重。事故的初步调查显示,施工人员在进行排水管路维修过程中,因违规进行人工切坡作业,导致边坡塌落,最终造成*名作业人员不幸遇难。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暴露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操作规程形同虚设、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瞬间消逝,*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教训何其深刻、代价何其惨重。二是必须高度警惕类似事故在我县发生的可能性。与煤矿瓦斯爆炸相比,建筑工地边坡坍塌这类事故,在我县发生的可能性更大、更现实。当前,我县正处于项目建设的高峰期,各类在建工地遍布城乡,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量存在。个别项目抢工期、赶进度,放松了安全管理、降低了安全标准;一些施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违规作业、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可以说,我们面临的“*”式事故风险一点都不比别的地方小,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加以防范,类似的悲剧完全有可能在我县重演。三是必须坚决纠正“小工程不会出大事”的错误认识。有些同志、有些企业认为,变电站边坡坍塌这类事故,发生在电力行业,发生在国有大企业,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觉得自己的项目小、规模小、风险小,不会出什么大问题。这种“小工程不会出大事”的错误认识,恰恰是酿成大祸的思想根源。无数事故案例表明,事故的大小并不取决于工程的规模大小,而取决于安全管理的水平和风险管控的能力。小工程如果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同样可能酿成人员伤亡的大事故。我们必须打破这种思维定势,对每一个工地、每一处作业、每一个环节,都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谨的态度来抓安全、管安全、保安全。
(三)深刻剖析两起事故背后暴露出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切实找准我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两起事故虽然发生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但深入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可以发现一些共性的、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县也同样存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无论是*煤矿还是*变电站,事故发生的根源都在于企业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进度轻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敷衍了事,隐患排查走过场搞形式,安全管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种主体责任缺失的状况,在我县的一些企业中同样存在,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和扭转。二是监管执法“宽松软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两起事故的发生,都与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有直接关系。有的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到了现场看不出问题、查不出隐患;有的碍于情面、怕得罪人,监管执法“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有的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跟踪整改、不闭环管理。这种“宽松软虚”的监管执法,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隐患和空间。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两起事故都暴露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有的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不了解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应急处置技能、不清楚紧急避险方法;有的老工人自恃经验丰富、艺高人胆大,习惯性违章、冒险性作业;有的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熟视无睹、不制止不纠正,形成了“违章——习惯——事故”的恶性循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安全风险在最后一公里失去了有效控制,最终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四是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根源。两起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是一些地方、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没有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的把安全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抓安全会影响发展、会耽误工期、会增加成本;有的口头上讲安全发展、以人为本,行动上却重GDP轻安全、重速度轻质量。这种发展理念的偏差,是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的深层根源,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和纠正。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以雷霆之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血的教训必须用血的行动来回应。面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县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要求、“铁手腕”的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坚决清除安全风险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时间进行排查整治。一是要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切坡、违规开挖、违规堆载等行为;是否存在无证施工、超资质承揽、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二是要全面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排查整治。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矿山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开采、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是否建立完善紧急避险和应急救援体系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要坚决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的,要坚决严厉打击。三是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县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对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大危险源是否实行重点监控和专人值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和违规销售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限期消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取缔,绝不允许“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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