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书文库,欢迎您!

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浏览量:67

发布时间:2026-04-10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国家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02*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建立完善并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贯标认证工作。

1.强化标准贯彻落实。组织宣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标准提高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严格电气导线载流能力和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术要求,按规定严格限制电机功率,明确整车内置具备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的北斗定位模块,标注正常使用条件下锂电池安全使用年限,禁止电动自行车使用梯次利用锂电池。(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落实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要求;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明确电动自行车车架、蓄电池、充电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20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2.严格认证监督管理。强化纳入认证管理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及核心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高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严查无证生产、超认证范围生产、不按认证要求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认证,加强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二)强化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整治。

3.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等,引导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入国家“正面清单”目录,推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鼓励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4.加强企业质量管控。严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一轮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生产企业底数,逐一审查生产资质,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生产,202*年10月底前完成。对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常态化开展质量抽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依法处罚未经认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时,及时督促企业向社会公布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产品信息,严格执行召回制度,20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局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5.整治销售企业和网点。集中约谈一次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和网点,开展一轮监督检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重点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认证等信息,明确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督促销售网点公示符合标准、获得认证情况和骑行要求,202*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从严查处无照销售、销售不符合标准和未获得认证产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提前引导销售企业和网点下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充电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6.规范线上销售活动。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强电商平台监管,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引导合规宣传,及时清理非法拼装改装广告,严禁发布“增容量”“解互认协议”“解限速”等信息;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拼装改装”内容,202*年8月底前完成。(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7.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20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强化区域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 点赞 0

  • 收藏 0

下载本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