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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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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1

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夯实党执政的基层基础。***区将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202*年,***区制定下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相对集中执法职能、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机制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各街道加快建立资源整合、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快捷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炼总结出一些经验和做法。

(一)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切实将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定期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制定出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具体改革任务和责任部门,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实施情况纳入街道、区级机关年度考核,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改革工作格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联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多次赴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同到位。在推动改革过程中,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先行先试,针对执法事项集中、执法力量下沉都能够事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主动与街道对接,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沉衔接和权责清单制定,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各街道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第一时间组建街道综合执法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权责明确到位。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建立了清晰的权责体系,明确区级职能部门、街道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职责;明确了街道综合执法局人员、经费、设备、车辆的配置;明确了街道综合执法局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和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派驻执法人员违法违规执法的,责任由派驻执法人员承担;因街道在执法过程中指挥不当等原因造成相关后果的,责任由街道承担。

(四)执法下移到位。全区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充分考虑街道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围绕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劳动监察等三个领域首批下沉行政执法事项***项,并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实行一套清单管权责。在前期城管中队派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区综合执法局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关系,制定了执法与监管责任清单,健全依据责任清单追责机制,科学界定各街道综合执法局与区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检查指导力度,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在属地综合行政执法行动中确立主体地位,依法对辖区内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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