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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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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2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消除居民物业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居民物业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过对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提升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本次行动覆盖全区范围内所有物业住宅小区,重点排查和整改高层物业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小区住宅楼是否存在架空层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设置充电桩、楼内门厅、过道、楼梯等公共区域是否存在堆放易燃物品及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小区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现象;

2、住宅楼架空层与内天井、安全出口等处的防火措施不符合标准现象;

3、小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且运行完好;

4、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及其它违章用电现象;

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动火作业;

6、是否存在妨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现象;

7、是否存在供电、供水和供气管道及设备老旧及破损现象;

8、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履行消防职责,对小区内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是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三、职责分工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一)各镇(园区)要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指导监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统一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组织综合执法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加强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检查,摸清底数,以小区为单位,做好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需求统计,排查出消防安全隐患。

(二)区公安局要督促派出所对辖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一轮全覆盖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辖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与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在公共门厅、居住场所、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三)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相关投诉举报和物业企业报告情况及时调查处理。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分类施策、强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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