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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8
同志们:
根据市政府中心组学习会议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利用半天时间,专题学习研讨《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新出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一系列财经法律法规。刚才,我们听取了省财政厅专家关于“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与财政高质量发展”的辅导报告,几位副市长和部门负责同志也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很好的体会和打算。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研讨的归宿在于落实。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承上启下的历史节点,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如何管好“钱袋子”、用好“账本子”,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不仅关乎发展大局,更关乎政府公信力。下面,结合我市实际和个人学习思考,我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严守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的“高压线”。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贯彻财经法规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
(一)严守财经纪律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是必须树牢法治思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必须严格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作为政府系统的“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纠正“财政就是记账”、“花钱就是权力”的错误观念,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必须落实依法理财。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这意味着,今后的财政资金使用不再是“给了就行”,而是要看产出、看效果。如果仍然沿用过去那种“重争取、轻管理”、“重分配、轻绩效”的粗放模式,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更会触犯法律红线,影响政府形象。三是必须强化制度约束。从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近年来的审计报告来看,违规担保、虚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背后,往往是财经法纪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力。必须引以为戒,把财经纪律挺在前面,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严守财经纪律是应对当前财政紧平衡状态的迫切需要。一是清醒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翘尾以及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阵痛期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XX亿元,同比下降XX%,而刚性支出不减反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压力巨大。在这种“过紧日子”的常态下,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决不允许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更不允许违规举债、盲目投资。二是深刻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开展的财政财务检查情况通报,当前我市财经领域还存在不少顽瘴痼疾:有的县(区)和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中随意调整,“无预算支出”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项目资金滞留闲置,拨付率、报账率长期达不到序时进度,甚至出现“钱等项目”的怪象;有的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形成了巨大的“资金沉淀池”,甚至滋生了“小金库”风险;还有的部门在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环节程序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嫌疑。这些问题如果不下大气力解决,将严重制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三是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财政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安全问题。如果财政资金管理混乱、债务风险失控,不仅会拖累经济发展,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必须把严守财经纪律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抓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账,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健康可持续。
(三)严守财经纪律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保障。一是防范廉政风险。财政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批权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通过“围猎”财政干部、请托打招呼来谋取私利。如果不懂法、不畏法,就很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严守财经纪律,就是给自己穿上“防弹衣”,建立“防火墙”。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公平公正的财政政策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公、政府采购设置门槛、行政事业性收费乱收乱罚,就会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吓跑投资者。要通过规范财经秩序,打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发展。三是维护政府公信力。政府讲不讲诚信,关键看财政承诺兑不兑现、资金使用公不公开。如果随意截留挪用企业奖补资金、拖欠工程款,不仅会寒了企业的心,更会让政府信誉扫地。必须带头讲诚信、守契约,严格按程序办事、按预算花钱,以政府的诚信赢得社会的信任。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动财经法规落地生根
学习法规的最终目的是指导实践。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预算管理、债务风险、资金绩效等关键环节,拿出硬招实招,不折不扣把财经法规落到实处。
(一)以《预算法》为准绳,全面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一是硬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细化预算项目,减少二次分配。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年度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对于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报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二是盘活存量资金。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闲置、沉淀问题,要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财政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用于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要建立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谁的钱花不出去,就扣减谁下一年的预算,倒逼部门加快支出进度。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外,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二)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要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新增重大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不通过的不得入库、不得安排预算。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绩效评价。聚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不仅要看资金花了多少,更要看项目建得怎么样、效益发挥得如何。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要坚决暂停或取消后续资金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推动评价结果刚性应用。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在下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倾斜;对资金浪费严重、低效无效的部门,相应扣减预算额度,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真正让“花钱必问效”成为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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