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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点纠治十种偏差问题对照查摆清单(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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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6

一、急功近利

1. 只顾当前,不顾长远。热衷于短期内能见效的“短平快”项目,不愿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基础教育等周期长的领域投入精力财力。例如:为追求任期内GDP增速,将预算资金大量投入楼堂馆所或短期收益高的产业,对农田水利、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基础工程敷衍塞责。

2. 寅吃卯粮,透支未来。不顾财政承受能力,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举债搞建设,给后续发展留下沉重包袱和风险隐患。例如:盲目上马大型工业园区或新城项目,导致大量土地闲置、地方债务高企。

3. 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在产业发展上,不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培育周期,强推“速成”项目,甚至弄虚作假包装成绩。例如:要求农业项目当年种植、当年挂果、当年见效,或要求招商项目签约即开工,导致大量形式主义或烂尾工程。

4. 忽视全面,片面增长。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口头重视、行动忽视,甚至为增长牺牲安全底线。例如:为完成经济指标,降低环保准入门槛,默许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违规生产。

5. 层层加码,脱离实际压任务。为了显示决心或追求“高指标”,不顾基层实际承受能力,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提高标准,迫使基层造假应付。例如:上级要求拆除违建X平方米,下级为了“超额完成”,把一些合法的临时建筑也纳入拆除范围。

6. 贪多求快,盲目铺摊子。对创新项目缺乏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看到风口就一哄而上,导致资源浪费和同质化竞争。例如:各地争相建设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产业园,但缺乏相关产业基础和人才支撑,大部分陷入困境。

7. 急功近利,追求“速效创新”。要求创新工作立竿见影、马上见效,对于那些需要长期投入、久久为功的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等创新领域缺乏耐心和支持。例如:对科研项目的考核,要求一年内必须有专利、有产品,逼得科研人员只能做短平快的“包装型”研究。

8. 拍脑袋决策,唯上不唯实。不深入调查研究,不了解实际情况,仅凭个人经验、主观臆断或为了迎合上级偏好做决策。例如:未经过充分论证和民意调查,就决定在城市中心大面积移植名贵树种,因“水土不服”导致大量死亡。

9. 论证不足,盲目跟风。看到其他地方搞什么成功,就不加分析地照抄照搬,导致产业同质化、项目雷同化,缺乏特色和竞争力。例如:多地一哄而上搞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结果大部分因缺乏产业支撑而“空心化”。

10. 风险评估,形同虚设。对于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风险评估敷衍了事,甚至为让项目上马而刻意低估风险,为后续矛盾埋下隐患。例如:在化工园区选址时,对周边居民区距离、水源保护等风险评估不足,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形象工程

1. 好大喜功,贪大求洋。不顾本地财力和实际需求,盲目攀比,追求“全国第一”“亚洲最大”,建设超标准、超规模的标志性建筑或项目。例如:县级市举债建设超五星级酒店、国际会展中心,建成后使用率极低,成为财政负担。

2. 重城轻乡,发展失衡。将大部分资源倾注于城市新区、开发区建设,打造“光鲜亮丽”的城市名片,忽视乡村振兴和城乡协调发展,导致城乡差距拉大。例如:集中财力建设城市景观大道、地标建筑,而农村道路、饮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欠账严重。

3. 重“政绩工程”,轻“民生实事”。把大量资金投向所谓的“亮点工程”,而对群众迫切需要的背街小巷整治、农贸市场改造、停车位建设等民生“微实事”投入不足。例如:城市主干道反复开挖、反复修建,而一些老旧小区的下水道堵塞、路灯不亮问题长期无人过问。

4. 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热衷于大广场、宽马路、摩天楼等“硬件”建设,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民生“软件”投入不足,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活品质提升。例如:城市建设中,绿地、停车场、公厕、社区医疗点等便民设施配套严重不足。

5. 重“盆景”轻“风景”,搞典型包装。热衷于打造几个“样板间”“示范点”,把所有资源都堆上去,使其“好看”,而忽略了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普遍提升。例如:为了展示扶贫成效,集中打造几个明星村,投入大量资金,而其他贫困村依旧面貌不改。

6. 脱离实际,标新立异。不顾本地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文化传统,强行推行所谓“先进理念”“创新模式”,结果水土不服,劳民伤财。例如:在欠发达地区强行推广一线城市的“共享单车”模式,因缺乏维护和运营条件,最终变成一堆废铁。

7. 把“试点”当“特权”,吃偏饭。搞创新试点时,把所有优势资源都集中到试点单位,使其在特殊政策、资金支持下“成功”,这种成功模式根本不具备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例如:为打造“智慧城市”试点,投入远超常规的财政资金和顶级技术团队,成功后却无法在其他城市推广。

8. 重“硬件”创新,轻“软件”配套。热衷于购置新设备、建设新平台,但相应的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应用推广跟不上,导致先进设备“沉睡”或利用率低下。例如:花巨资购买先进医疗设备,但缺乏能操作的医生,或者设备维护成本高昂,只能闲置。

9. 搞形式主义调研,作秀走过场。下基层调研“嫌贫爱富”,去的地方都是精心准备的“参观点”,见的人都是筛选过的“群众代表”,听不到真话,了解不到实情。例如:调研路线提前安排,群众“被谈话”,反映的问题都是事先“彩排”好的。

10. 闭门造车,脱离群众。决策过程不听取群众意见,不尊重群众意愿,甚至与民争利,导致决策出台后群众不认可、不买账。例如:城市规划中,未征求居民意见就决定拆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引发群众强烈反对。

三、统计造假

1. 统计造假,数据注水。在统计数据上做手脚,虚报浮夸,瞒报漏报,以求在考核中“脱颖而出”。例如: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将未实际到位的资金计入统计,或重复计算同一项目。

2. 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为追求GDP增速,指使统计人员篡改企业上报数据,将负增长改为正增长。例如:某县统计局按领导要求,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由-2%修改为8%。

3. 瞒报漏报,掩盖问题。对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故意瞒报、漏报,以维持良好形象。例如:发生安全事故后,只上报轻微伤,隐瞒死亡人数。

4. 干扰统计调查,强令或授意造假。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强令统计机构或人员按指定数据上报,甚至伪造统计凭证。例如:为达到脱贫标准,要求基层将贫困户收入虚报至达标线以上。

5. 在统计上搞双重标准,内外有别。向上级报送一套数据,内部掌握另一套数据。例如:向上级汇报时夸大招商引资成果,内部评估时则显示实际落地很少。

6. 为了政绩考核,在节能减排、就业等指标上弄虚作假。例如:将关停的企业仍计入能耗基数,或者将临时工计入稳定就业。

7. 在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中,配合调查对象造假,影响数据质量。例如:为了地方利益,劝说企业瞒报营业收入,以降低税收基数。

8. 利用统计数据进行形象包装,将预计数、规划数当作已完成数上报。例如:将计划明年完成的投资额,提前计入今年完成额。

9. 对不同来源的数据不进行核实,选择性采用对自己有利的数据。例如:在汇报时采用预测的高增长数据,而不采用统计部门核实的低速数据。

10. 对统计违法行为包庇纵容,查处不力,甚至为造假者“站台”。例如:统计执法检查时,提前通风报信,帮助造假单位应付检查。

四、新官不理旧账

1. 新官不理旧账,对前任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项目推倒重来。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基层无所适从,工作原地踏步。例如:农业部门今年主推种植A作物,明年换了领导又主推B作物,农民无所适从,产业发展受阻。

2. 对前任签订的合同、承诺的政策,以“不知道”“不管”为由拒绝履行。例如:前任政府承诺给企业的税收优惠,新领导上任后以不符合新政策为由不予兑现,损害政府公信力。

3. 对前任任期内形成的债务、遗留问题,采取“鸵鸟政策”,能拖则拖,不愿接手解决。例如:前任留下的工程欠款,新班子以“不是我经手”为由拒绝支付,导致施工方长期讨薪。

4. 对前任已批准但在建的项目,新领导认为不是自己政绩,便消极支持甚至叫停,造成“半拉子”工程。例如:前任规划的学校项目已开工,新领导认为选址不好,强令停工另选新址,造成巨大浪费。

5. 对前任遗留的信访积案,新官不愿触及矛盾,推诿应付,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例如:群众反映的征地补偿问题,历经几任领导都未解决,新领导以“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为由继续搁置。

6. 不承认前任作出的干部人事安排,随意调整岗位,影响队伍稳定。例如:前任刚提拔的干部,新领导以“未经过考察期”为由,重新安排到边缘岗位。

7. 对前任制定的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束之高阁,另搞一套,导致工作缺乏连续性。例如:前任制定了五年文旅发展规划并已实施两年,新领导上任后认为不符合自己思路,重新制定规划,前期投入浪费。

8. 新官上任后,急于撇清与前任的关系,对其工作全盘否定,造成“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混乱局面。例如:新领导在公开场合批评前任工作一无是处,导致干部思想混乱,无所适从。

9. 对前任遗留的未完成的民生实事,不愿继续投入,任其烂尾。例如:前任启动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因新领导不重视而中途停滞,群众怨声载道。

10. 在交接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问题,让继任者“接烂摊子”,而后任又以此为由推卸责任,形成恶性循环。例如:前任离任前突击花钱、突击上项目,留下巨额债务和一堆烂尾工程,后任以此为由不积极解决,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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