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49
发布时间:2026-02-0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年**月**日起至****年**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按照国务院督导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把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进一步显著压降事故总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
通过一年左右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坚定不移推动专项整治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践行好“两个维护”。务求显著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务求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改彻底;务求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务求取得制度性成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客观敏锐发现问题、责任担当面对问题、广泛深入调研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在整体推进、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聚焦重大风险隐患,聚焦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短板,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务求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把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到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降事故总量上来。
(二)坚持企业主体。要夯实整治过程、突出结果导向,强化企业对标落实问题隐患自查自纠。要深化督查检查,从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指导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要强化依法治安,着力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落实到位,切实把“红线”意识体现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乡街、功能板块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辖区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横向到边”。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纵向到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系统治理。在推进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推动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力构建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着力补齐力量能力不足的突出短板,着力强化久久为功的基层基础,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
三、整治重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明停暗开、假停假改,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和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整体学历低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等。
点赞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