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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30
202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为主线,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为法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地方法治实践贡献司法力量。必须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司法,以优异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统领,筑牢忠诚根基
1.坚定不移把准政治方向。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完善法院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建立政治要件办理闭环管理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实行台账管理、专人盯办、定期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创新政治训练载体抓手。构建“政治理论+红色教育+实战练兵”三位一体的政治训练模式,开发具有法院特色的政治训练课程体系。依托本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建设法院系统政治忠诚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重温司法初心、践行法治使命”现场教学活动。建立青年干警政治导师制度,由党员领导干部与青年干警结对开展政治传承,重点加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法律观司法观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政治体检”,通过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群众反映等渠道,对干警政治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法院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指引,提高“三会一课”政治性和严肃性。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互动式党课”“案例式党课”“庭审观摩式党课”,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组织生活计划报备、现场指导、效果评估机制,院领导每年至少参加并指导2个以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推行“政治生日”纪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赠送“政治生日”礼物、发表“政治生日”感言等形式,强化党员身份认同和政治归属感。
4.健全政治督察机制。制定法院机关政治督察工作办法,明确督察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干警政治素质档案,将政治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首要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政治风险排查,重点关注重大敏感案件审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干警网络言行等方面的风险点,制定防控预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司法领域错误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等错误观点影响。
二、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
5.构建分层分类学习体系。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学、党员个人自主学的“四学”机制。制定2026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考核要求,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原著原文。建立“第一议题”学习督查通报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24小时内传达学习、72小时内研究落实举措。开展“习语润心”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编写通俗读物、制作微视频等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6.打造特色学习平台矩阵。升级改造法院机关“党员学习中心”,建设集数字阅读、互动体验、交流研讨于一体的学习空间。做优“支部书记讲堂”“法律名师讲堂”“审委会委员讲堂”三大学习平台,每月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创建“青年理论学习会”,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开展“读原著、学经典、作表率”系列活动。建设法院机关“云上党校”,开发在线学习课程,实现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举办“法院学习节”,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7.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方法。推行“主题领学+专题研讨+实践感悟”学习模式,增强理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案例式”学习,选取法院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组织“体验式”学习,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红色基地、参与基层治理等实践,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建立“学习积分”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情况进行量化评价,与年度考核挂钩。开展“理论测试”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党的创新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8.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学思用”贯通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成果交流会,推动党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开展“理论指导实践”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将党的创新理论运用于审判执行的优秀案例。组建法院机关理论宣讲团,深入基层法庭和联系点开展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强司法领域理论研究和创新,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设立一批研究课题,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夯实组织基础,建强战斗堡垒
9.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原则,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内设机构调整和审判团队变化,动态优化党支部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全覆盖。推广“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经验,在审判执行一线建立功能性党小组,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从组织设置、班子配备、组织生活、功能发挥、制度保障等方面明确标准,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建立党支部设置评估机制,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10.实施“头雁”培育工程。制定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突出政治标准,把优秀业务庭负责人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建立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至少一次集中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行党支部书记“持证上岗”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开展“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党员干警担任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进行实践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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