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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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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8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地方人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工作要自觉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紧紧围绕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一目标,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深度融入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履职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必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舆论环境。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履职思想根基

坚持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学习体系,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用转化,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共同思想基础。

1.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规范落实与效能拓展。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及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内容要紧密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全国人大及省委、市委最新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决杜绝学习流于形式,每次学习前需精心准备,明确领学人和重点发言方向;学习中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讨,鼓励党员干部发表真知灼见,进行思想碰撞;学习后要形成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或任务清单,由相关责任委室跟踪督办,确保党的创新理论、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市人大机关不折不扣落地生根,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发展的实效。

2.构建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理论学习培训体系。针对机关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及青年干部等不同群体特点,设计差异化、精准化的学习方案。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人大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风险防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等重大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需结合分管工作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依托市委党校、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班和机关干部专题培训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修课程。各党支部要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采取“理论+业务”、“理论+案例”、“理论+实践”等模式,开展对象化、分众化的学习活动。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沙龙和“人大青年说”主题论坛,激发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理论宣传骨干后备力量。

3.创新理论宣传宣讲的载体形式与话语体系。组建由常委会领导、专委会负责同志、理论功底扎实的代表和机关干部组成的“人大理论宣讲团”。宣讲活动要改变单向灌输模式,积极探索“互动式、研讨式、场景式”宣讲。利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阵地,结合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将理论宣讲融入履职场景,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身边看得见的事例,宣讲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精心制作一批契合网络传播规律、展现人大工作特色的短视频、动漫图解、H5等新媒体产品,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理论微课堂”、“代表谈感悟”等专栏,将宏大理论转化为具象表达,增强理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

4.推动理论研究与人大实践深度融合互促。设立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本地实践”、“市域治理现代化中人大职能作用发挥”、“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协同机制研究”、“新时代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等方向开展深度研究。加强与市委党校、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合作,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研究成果不仅限于形成论文报告,更要注重向实践转化,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研究结论,通过《人大信息》、《调研报告》等内部刊物或专项建议的形式,报送常委会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推动将理论创新成果及时应用于指导人大立法、监督项目设计和工作机制完善,实现理论研究与履职实践的同频共振、良性互动。

二、聚焦中心任务,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履职重点,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创新传播方式,讲好新时代市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有效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影响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积极昂扬的舆论氛围。

5.实施重大履职活动全流程、立体化宣传报道。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重大监督活动,以及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重要人事任免等,宣传报道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深度挖掘。改变程序性报道为主的模式,更加注重报道内容的实质性、故事性和可读性。在立法过程中,侧重报道立法背景调研的深入性、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各方利益协调的博弈过程以及法规条款对公民权利义务产生的实际影响。在监督工作中,不仅要报道监督启动和结果,更要深度展现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交锋、被监督单位的回应承诺以及后续整改落实的跟踪情况,揭示人大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政策完善的实际效能,展现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与担当。

6.精心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市名)”系列宣传品牌。以本市各级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素材库,系统策划系列宣传产品。深入报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何成为民意“直通车”,收集原汁原味民情民智并最终转化为法律条文的具体案例。聚焦代表联络站“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工作常态,讲述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鲜活故事。展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从项目征集、筛选、审议、票决到监督评估的全链条民主过程。通过纪实报道、人物专访、纪录片、数据新闻等多种形式,全景式、多维度呈现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基层民主在人大工作中的有机统一,生动诠释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民主含量、民主成色,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7.强化人大代表先进典型与履职风采的宣传展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发现、培育和宣传机制。不仅要关注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的履职表现,更要深入挖掘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调研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感人事迹。联合市属主流媒体,开设“代表风采录”专栏,定期推出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突出他们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担当精神和专业贡献。组织“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成果展”,通过案例展示建议提出背后的深入调研、建议内容的专业水准以及办理落实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彰显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制度效能。开展“人大代表讲履职”系列活动,邀请代表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分享履职体会,传播法治精神,拉近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人大代表可信、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8.构建人大新闻发布与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市人大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内容和形式。围绕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人大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常委会听取审议的重要专项工作报告及形成的审议意见等,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或媒体通气会。发布会不仅由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主讲,还可邀请相关专委会负责人、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或提出关键建议的代表共同出席,进行权威解读和深度阐释。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立法、监督议题,制作系列解读文章、一图读懂、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通过全媒体平台同步发布,主动设置议题,精准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转化为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提升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压实阵地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对机关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与风险防控,确保所有阵地可管可控,坚决阻断错误思潮和有害信息的传播渠道,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9.严格落实机关宣传平台“三审三校”与内容安全责任制。市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如《市人大》杂志、工作通讯)等所有宣传平台,必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并建立明确的内容安全责任追溯机制。初审由平台编辑或栏目负责人负责,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基础审核;复审由相关委室负责人或机关党委专职干部负责,侧重审核内容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终审由分管的机关党组成员或秘书长负责,对内容进行最终政治把关和发布授权。每一次审核都必须留下书面或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到人。定期组织“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内容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建立内容安全日常巡检和纠错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10.强化对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思想文化阵地的全流程监管。机关各部门、各专委会主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活动举办前,主办部门须对拟邀请报告人、发言人的背景、主要观点及讲稿提纲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填写《意识形态阵地活动审批表》,报机关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期间,主办部门应指派专人现场跟听,如发现报告人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或散布其他错误观点的言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活动结束后,相关发言材料、会议纪要等须报送机关党委备案。严禁擅自邀请未经审查的人员进行授课或发言,严禁为任何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通过刚性制度约束,确保机关举办的所有思想文化交流活动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11.深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排查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涵盖机关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的“市—机关—部门”三级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配备专兼职网络监督员队伍,运用技术手段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测。聚焦政治安全、立法争议、监督热点、代表言论、机关干部言行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建立风险点清单库和应对预案库。完善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协同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涉及人大的负面舆情或网络安全事件,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由权威渠道发声引导、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置。定期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应对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媒介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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