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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区长在全区城建交通系统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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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7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城建、交通、房产、征收办系统和建发集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案说理、警钟长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态度,推进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城建、交通、房产、征收办系统和建发集团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刚才,我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权力不可被围猎》,看过之后,心情特别沉重。教育片里面的贪腐典型,有的是我们熟悉的人,曾经是我们的同事、朋友、同志,***受贿次数多达***多次,***受贿金额高达***万元,真是让人触目惊心。我们看到这些“片中人”在案件审理中声泣俱下、痛哭忏悔,怎么能不油然而生警醒、痛惜之情?我们今天这些“看片人”,务必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防微杜渐,倍加珍惜政治生命、工作岗位和幸福家庭,兢兢业业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前车之鉴不能忘,要做到既以案为鉴、又自警自省

以案为鉴明得失,以人为鉴知廉贪。看了警示教育片之后,我们应当认识到,党员干部与腐败分子之间没有天然屏障,不管你能力多强,过去贡献多大,一旦放松了自我约束,忘记了廉洁从政的初心,就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同志们千万不可抱着看故事、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教育片中通报的典型案例,务必以此为戒,把自己真正摆进去,把典型案例中的“病灶”当作镜子对照检查,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警钟长鸣。

一要敬畏法纪。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遵纪守法是领导干部从政的底线,也是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最基本职责和最基本素养。一个人如果觉得没人管得住自己,做什么事都无所顾忌了,那离出问题也就不远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始终紧绷纪律之弦,高悬法律明镜,一切按原则、按制度、按程序履职尽责。要时刻对照警醒,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把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遵守党纪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确保不越底线、不踩红线。

二要敬畏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领导干部如何用权,是衡量其操守和作风的标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牢记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职位越高诱惑越多,坚决防止一念之差坠入贪欲之门,防止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权力行使中来。坚持阳光用权,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摆正个人。

三要敬畏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一个失去了群众支持的干部,一个被群众从背后指着脊梁骨骂的干部,即使组织还没有来查处你,也已经行之不远。然而现实中个别领导干部却忽视了这一点,不是为民用权,而是高高在上、麻木不仁;不是为民谋利,而是营私舞弊、贪污腐化、践踏群众利益。没有敬畏,纵然有千万条法律纪律、千万条制度规定,也挡不住一些人堕落的脚步。只有敬畏人民,才会让自己脚踩大地,踏实前行。

二、全面从严不能松,要做到既完善制度、又防微杜渐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体工作中的权重,强化抓党建的意识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精气神,确保既要干事,也要干成事、不出事。

一要牵好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如果抱着“过关”心态做做样子、消极应付,注定不过硬不合格。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我们千万不能满足于发个文、开个会、签个责任书,责任虚化、流于表面。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的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强化压力传导、责任传递,带动下一级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既然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我们就要承担起这份责任。如果带队伍带出问题,那么主要领导的主要责任是推卸不了的。与其因为现在忽视了、放松了,将来被倒查了、被追责了,还不如今天就把责任担起来、履行好。

二要扎好制度约束这个“铁笼子”。从近几年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巡察办巡察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制定的制度、规定,停留在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有的制度虽然已经制定,但知晓度还不够,有的制度执行不严。对此,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扎密、扎实这个“铁笼子”。一是工程建设方面。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都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施工规范等制度开展建设,坚决杜绝随意多计工程量、随意变更设计施工、默许(纵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执法监督方面。相关单位要重点围绕路政执法、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工程项目验收、竣工备案、人防工程审核等方面,强化日常监管、逐级负责,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三是服务管理方面。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图审工作、房屋销售许可、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危旧房屋改造对象筛选、征收房屋面积测量等方面工作,除按规定可以容缺办理的之外,一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允许出现程序有瑕疵的情况,特殊情况必须集体会商形成纪要。四是资金拨付方面。按工程合同或者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上述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重点环节相互签字监督机制、重点岗位定期交流机制、焦点问题集体会商机制、重要节点提醒机制,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三要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追究,切实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执行没有例外,做到“真兑现”、“硬挂钩”,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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