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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2
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全市共产生建筑垃圾110.33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工程垃圾101.1万吨,回填101.1万吨;拆除垃圾5.41万吨,资源化利用3.64万吨,填埋1.77万吨;装修垃圾3万吨,资源化利用0.66万吨,临时堆放2.34万吨。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制定《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修订《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推动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工程项目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工程项目的开工量和建筑垃圾产生量。
(二)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以“全周期意识”强化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一是严格备案管理。进一步严格处置核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落实源头分类、源头减量措施。二是规范运输管理。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两票制”,对产生源头、运输路线和处置末端实行全流程监管。加强“五小工程车”准入管理,提升装修垃圾运输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智慧管理。结合市运管服平台二期建设,加强与公安、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打造建设工地、运输车辆、弃置场三位一体闭环式智能监管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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