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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开展党建督查是党中央赋予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是对党建责任落实的全面检视,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必须深入研究新时代党建督查工作特点规律,探索建立党建督查长效机制,主动发挥党建督查利器作用,以督查压实责任,以督查推动落实,助推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加强党建督查的重要意义
(一)从职能定位看,开展党建督查是强化党建工作职责落实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7·9”重要讲话中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要敢于亮黄牌、掏红牌”,为做好党建督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工委履行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职责,必须善于发挥党建督查利器作用,高质量开展党建督查工作,以督压责、以督促改,推动形成抓好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从目标任务看,开展党建督查是深化政治机关建设的必要措施。各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高举旗帜、走在前列、步调一致,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建督查就是针对政治机关建设存在的问题,发挥督查工作严肃性、针对性、机动性特点,深入督促检查、追责问责,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三)从现实需求看,开展党建督查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各级机关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党建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压紧压实。压实党建责任既要靠自觉,也要靠外力制约。必须通过党建督查,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责任体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建有标尺、行有准则、做有规范。
(四)从工作实践看,开展党建督查是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7·9”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党建质量。2024年7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开启了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全国党建战线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同向同行、同题共答。近年来,各级工委持续开展党建督查,推动解决党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查发现,机关“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持续好转,机关党的建设整体质量明显提高。
二、深度探索党建督查的方法路径
(一)聚焦“谁来督查”,建强督查主体。工委是开展党建督查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担负起督查主体责任,整合督查力量,统筹督查工作,提升督查能力。一是组建督查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党建督查队伍,是提升督查工作质量的关键。具备条件的工委要推动成立党建督查室,专门负责党建督查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可指定有关处室负责。在工委统一领导下,由督查室或指定处室每年牵头开展党建督查。要统筹工委机关力量,从工委内部抽选党建和督查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督查组,也可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遴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充实到督查组。二是开展督查培训。党建督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必须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推动督查人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党中央有关重要决策和部署要求,学习理解机关党的建设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党建督查工作有关要求等。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党建督查工作前专门召开培训会,统一思想、规范业务、强化能力。举办党建督查暨主体责任检查业务培训班,修订《党建督查工作手册》。三是制定督查计划。工委针对党建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督查的主要事项,制定党建督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督查的时间、对象、内容、方式、流程、分组等关键要素,明确督查标准、督查要求。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制定《市直党建工作调研督导方案》,开展党建工作“一督三查”,即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和“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二)聚焦“督查什么”,细化督查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建督查内容作了规定,必须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是督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开展党建督查,首先要督促检查“牛鼻子”牵没牵住、牵没牵紧。要重点督查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是否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是否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是否履行党建专门责任,机关纪委是否履行监督责任等。连续5年开展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安徽将党建督查纳入市委年度督查考核计划,并将有关情况列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二是督查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党建督查,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关键是政治建设情况督查,具体是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党建督查,重点督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情况等,坚持边调研边思考、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回头看”,对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三是督查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文件,为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党建督查必须把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见效。比如,围绕政治监督,督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情况;围绕履行党建责任,督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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