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书文库,欢迎您!

中秋、国庆双节前廉政党课讲稿两篇汇编

浏览量:50

发布时间:2025-09-19

第一篇:月明清风朗,廉韵润初心(6400字)

同志们: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在这寓意团圆欢庆、国泰民安的美好时刻,我们组织召开市委办公室集体廉政谈话会,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节点亦是考点,佳节更需清廉。市委办公室作为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其作风形象直接关系市委权威和公信力。此次谈话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律教育要求,引导全体同志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健康的节日氛围,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淬炼政治忠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这一重要论述精准阐明了思想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将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觉悟置于首位,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思考,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在任何考验面前都能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

(一)深化理论武装固本培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是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免疫力、抵御各种风险诱惑的根本途径。一是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深入研读经典著作,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理解其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认清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从而在根源上树立起与腐败水火不容的坚定信念。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这些是我们加强廉洁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逐字逐句学习,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政治要求、纪法要求和道德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自觉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和行为习惯之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反思剖析。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要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主动查找自身在思想境界、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勇于直面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不断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校正行为上的偏差,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使党的创新理论真正成为修身律己、干事创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护根脉。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办公室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成为讲政治、守规矩的标杆。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起草文稿、办理文件、协调事务、报送信息等各项工作中,都必须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决不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是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涉及重大事项、个人有关事项、突发情况等,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决不能遮遮掩掩、隐瞒不报,甚至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这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强不强的重要尺度。三是规范政治言行净化网络空间。党员干部的身份决定了其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影响着党的形象。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在任何场合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悖的言论,不传播政治谣言、灰色段子、负面信息。特别是在网络空间,要带头抵制错误思潮和言论,积极发声亮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声誉形象。

(三)砥砺党性修养淬炼初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坚强的党性不可能自然而然产生,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在持续不断的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中得以强化和巩固。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人民至上。要深刻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参谋辅政、督查落实、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二是发展党内政治文化涵养清风正气。要大力倡导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等封建糟粕,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做派。要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培养现代文明人格,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三是勇于自我革命提升思想境界。要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勇于刮骨疗毒。要主动参加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在“红脸出汗”中排毒治病,在党性洗礼中提升境界。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镜鉴典型案例,绷紧廉洁自律的纪法之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反面案例是最有力的清醒剂和教科书。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能够让我们更加直观地认识到纪律红线在哪里、法律底线在何处,从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以期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警钟长鸣的效果。

(一)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2023年9月,某省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在中秋节前,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某项目承建商王某以“节礼”为名赠送的高档白酒2箱、购物卡一张(价值人民币5000元),并为该企业在项目审批协调中提供便利。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24年1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该行为直接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规定,以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相关条款。这种行为看似人情往来,实则是围绕权力的利益输送,严重损害公权力的廉洁性和公正性,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玷污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使亲清政商关系变形走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月饼票、购物卡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均属禁区。要坚决抵制“小节无害”的错误观念,从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抓起,防微杜渐,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确保手中权力不异化、不变质。

(二)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2024年4月,某市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某,在“五一”节前,接受辖区内某企业负责人刘某安排的宴请,餐费均由刘某支付。饭后,李某还接受了刘某提供的“免费”周边景区旅游安排,住宿、门票等费用均由该企业承担。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24年6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该行为违反了《条例》中关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本质上是权力寻租的变种,极易滋生权钱交易。它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使干部在推杯换盏、游山玩水中放松警惕、丧失原则,最终被“围猎”,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和发展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对“糖衣炮弹”的警觉,严格区分公私界限,坚决拒绝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吃请和活动安排,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本色。

...


第二篇: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清廉本色(7700字)

同志们: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在这阖家团圆、举国同庆的重要时刻,我们组织召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意义特殊,责任重大。节日既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关口,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率先垂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此次谈话旨在提醒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大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廉洁过节、清爽过节、安全过节,以过硬作风展现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将思想认识层面的提升作为首要任务,从政治高度深刻把握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特殊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把握政治属性,深刻认识节日“考点”的特殊性。节日风气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其特殊性在于,节日期间人情往来频繁,传统习俗与可能隐藏的“四风”问题相互交织,使得廉洁风险显著增高。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这绝非简单的作风小节问题,而是关乎党性原则、关乎民心向背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每一次节日都是一次对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考验,都是一次对纪律规矩是否敬畏的检验,更是一次对“两个维护”是否落实到位的考核。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自身作风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认识上高人一筹,在标准要求上严人一分,深刻洞察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新动向,深刻理解其背后的政治危害,绝不能将节日视为可以放松要求的“法外之地”,绝不能因人情往来而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必须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觉,将节日作为锤炼党性、净化作风的“磨刀石”。

(二)坚守初心使命,持续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品质。节日期间能否做到清正廉洁,本质上是对初心使命坚守程度的现实检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份初心使命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干部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绝不能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换取人情资源的工具。在节日氛围中,各种诱惑和“围猎”可能更加集中,能否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关键就在于内心深处的信仰是否坚定、初心是否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常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精神营养,从红色基因中传承清廉本色,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深刻认识到,一次不廉洁的节日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堕落,更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背叛,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严重玷污。因此,必须将过节视为对忠诚的考验,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三)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时代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要将廉洁过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离不开扎实的理论学习和深刻的纪律理解。新时代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全面、更严格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既为党员干部划定了清晰的行为红线,也为我们履职尽责提供了严密的法律武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其“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理论学习不能停留在纸面,必须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联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思考其产生的根源、表现形式和治理之策。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确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时刻用党的纪律规矩衡量约束自身言行,确保在节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不越轨、不逾矩。

(四)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节日节点是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抓好节日风气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立足职能职责,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严防“节日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同时,要提升从政治上看问题的能力,善于从一顿饭、一杯酒、一张卡等看似小事小节中,发现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要认识到,抓节日风气绝非小题大做,而是关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钉钉子精神贯彻纪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二、聚焦典型案例,汲取违反纪律规定精神的深刻教训

 因此,我们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例警示

2023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了某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20年至2022年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张某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王某所赠送的高档白酒、香烟以及购物卡,折合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在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最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的相关规定。该条例明确指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张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多次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且与履职行为存在关联,其行为不仅玷污了公权力的廉洁性,更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绝非小事小节,往往是腐败滋生蔓延的起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中深刻警醒,深刻认识“围猎”与“被围猎”的政治风险,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坚决划清人情往来与违规收送的界限,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带头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必须坚决拒收、主动报告、及时上交,绝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确保自身清廉本色。

(二)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案例警示

2024年1月,某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23年国庆节期间,李某某携家属接受某环保工程公司负责人赵某的安排,前往其老家所在地某风景区旅游,期间产生的食宿、门票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均由赵某支付。此前,李某某还多次接受赵某在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李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李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李某某作为单位“一把手”,在节日期间携带家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服务,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这种行为不仅助长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更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享受的工具,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背离了党的宗旨,必须予以严厉惩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无小事,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刻认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管理服务对象的“盛情”背后往往隐藏着对权力的觊觎。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感情投资”和“围猎”行为。要时刻牢记身份和职责,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做到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

  • 点赞 0

  • 收藏 0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