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18
发布时间:2025-09-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确保党建工作与“三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加强政治建设,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
(二)加强思想建设,筑牢信仰之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类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三)加强组织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纪律。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巩固提升党支部星级争创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幅达到6%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8%以上。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在惠农补贴发放、项目资金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加强纪律建设,从严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围绕年度“两大优势产业”和“四大重点项目”等关键任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局内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执纪问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其监督,定期向其通报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坚决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八)坚持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身,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共性责任清单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廉政风险,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带头加强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所在党支部学习,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抓好分管领域教育监管。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用权、廉洁齐家。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点赞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