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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任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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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同志们: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是党中央着眼管党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市人大党组作为党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肩负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规定》,对于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市人大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切实把《规定》要求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实质,筑牢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为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依据。市人大党组要把学习《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规定》将这一方针贯穿始终,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强化监督职责,到严格规范党员处分事项的讨论和决定程序,都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市人大党组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确保人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明确党组在党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党组对其管理的党员干部实施党纪处分的主体地位,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权责统一。市人大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党员处分事项的“决策关”,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严肃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规定》构建了完整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通过派驻机构内部审理、派出机构审核把关、备案监督等机制,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确保党员处分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市人大党组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党员处分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执行《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处分流程

《规定》对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市人大党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党员处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规范立案审查程序。立案审查是党员处分工作的重要环节。派驻机构对党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市人大党组要支持派驻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了解立案审查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决策。同时,要督促被审查党员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问题,确保立案审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案件审理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内部审理,并将案件移送相应的派出机构进行审理。市人大党组要积极配合审理工作,认真听取派驻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意见建议。对于复杂疑难案件,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党组在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时,要以审理报告为重要依据,充分发表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

(三)严格党组讨论决定程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是确保处分工作公正公平的核心环节。《规定》明确要求,党纪处分决定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市人大党组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在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时,提前将相关材料送达党组成员,让大家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会议讨论时,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依据事实和纪律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自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确保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规范处分决定执行程序。处分决定执行是党员处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规定》对处分决定的通报、宣布、备案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市人大党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正式通报派驻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内宣布处分决定。要督促基层纪委将党纪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报相应派出机构备案,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同时,要做好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组织怀抱。

(五)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在党员处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党纪处分建议与党组意见不同的情况。《规定》明确了争议解决机制,当出现分歧且不能协商一致时,由派驻机构报派出机关研究决定。市人大党组要正确对待分歧,积极沟通协调,充分表达意见。对于派出机关的研究决定,要坚决执行,确保党员处分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通过总结争议解决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规定》要求

市人大党组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将《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党的建设引领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市人大党组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时,要从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考虑政治影响,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

(二)强化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实效。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大党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同时,要加强对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充分运用《规定》赋予的监督手段,加强与派驻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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