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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全市以案促学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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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以案促学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的部署要求,总结交流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深刻剖析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对推动“以案四促”工作在全市进一步走深走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刚才,湘阴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资规局、市城投集团4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履行主体责任推进“以案四促”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平江县、某某县纪委监委以及市纪委监委部分派驻(内设)机构等4个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履行监督责任推进“以案四促”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各有侧重、各具特色,体现了政治站位,展现了责任担当,也反映了工作实绩,听后很受启发。希望各地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升。下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以案四促”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案四促”工作,绝非一项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一项必须坚定坚决抓好的政治工程,一项检验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标志工程,一项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善后工程。其核心要义在于,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深化改革,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这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推进“以案四促”,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某某作为“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肩负着特殊政治使命。我们推进“以案四促”,就是要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刻理解省委、市委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行为上,体现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成效上。要通过扎实有效的“促学、促改、促建、促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某某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这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关键路径。查办案件是“前半篇文章”,“以案四促”就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只惩不治、只查不改,腐败滋生的土壤就难以根除,问题就可能反复发生。我们查处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宝贵的“资源”和“教材”。推进“以案四促”,就是要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度解剖”,找准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这既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体制机制的内在要求。要深刻认识到,只有把“后半篇文章”做得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才能真正实现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不断压缩腐败生存空间,提升治理腐败效能。

第三,这是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每一起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损害着党的形象,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是群众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们推进“以案四促”,就是要聚焦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影响营商环境的“中梗阻”和“微腐败”,下大力气进行整治。要通过强有力的整改和治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聚焦关键环节,精准靶向发力,着力提升“以案四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案四促”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当前,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在“以案促学”上要突出入脑入心,强化警示震慑。“学”是基础,是唤醒敬畏、筑牢防线的前提。警示教育绝不能“大水漫灌”、浮于表面,必须坚持“精准滴灌”、直击心灵。一要深化警示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选取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其思想蜕变轨迹、权力失控原因、行为越界过程,特别是要揭示其对党的事业、地方发展、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巨大危害。要用好宣布处分决定、旁听庭审现场(如平江县“庭审现场变课堂”的做法就值得推广)、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印忏悔录和警示录等多种形式,让党员干部真正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扎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精准施教,增强代入感和针对性,避免“听故事”“看热闹”。二要加强纪法学习。要结合案件暴露出的纪法知识盲点和误区,有针对性地梳理关联的党纪法规知识点。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案发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题纪法学习培训、知识测试、案例研讨,引导大家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搞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自觉用党纪国法约束言行。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要加强对联系单位纪法学习的指导和督促。三要注重文化浸润。要深入挖掘某某本土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如忧乐精神、屈原的求索与廉洁等),将警示教育与廉洁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根源上正本清源,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涵养“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二)在“以案促改”上要突出真刀真枪,解决深层问题。“改”是关键,是祛除病灶、解决问题的核心。整改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必须动真碰硬、触及实质。一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发案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牢把握“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关系,聚焦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权力运行中的出轨、寻租问题(如市资规局、市城投集团案件反映出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融资担保等领域风险),逐案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要具体、可操作、可检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搞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二要深挖根源精准施策。整改不能停留在处理几个人、发几个文上,必须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短板、监管缺失。要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个案看系统性问题。要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比如,针对市场监督领域暴露的问题,要在优化审批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等方面拿出硬招实招;针对国企领域的问题,要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投资决策风险防控、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下功夫。三要强化整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督促“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监督对账机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落空。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贴身监督驻在单位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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