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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巾帼文明岗”创建与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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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8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一项在妇女相对集中的行业、部门开展的群众性建功立业创优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妇女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岗位建功的有效载体。为了推动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在我公司广泛深入开展,经研究,从2025年3月起,按照《XX市国有重点企业巾帼文明岗创建与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创建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文明岗位,树巾帼形象”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团结拼搏,勤奋务实,无私奉献,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各项劳动竞赛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年女职工素质技能的培养,帮助青年女职工成长,努力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在争创“巾帼文明岗”过程中力求展示新一代女职工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工会女工委员担任,具体的日常工作由女职工委员会承办。

(二)把创建工作列入车间、部门议事日程,做到与公司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三)在完善内部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并与岗位责任制挂钩。各分工会于每年3月向公司女职工委员会申报创建规划和考核细则。

三、创建范围及条件

(一)创建范围

1、女职工较为集中的部门、班组、岗位(工序)。

2、巾帼文明岗的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其成员不少于10人和不超过100人,女职工总数占50%以上。

(二)创建条件

1、组织领导好。车间、部门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纳入车间、部门工作计划,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切实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奖惩兑现。

2、业务素质好。申报班组、岗位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法律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爱岗敬业、高质高效,团结协作,有一定数量的女职工是本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岗位能手或标兵。

3、生产经营业绩好。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4、创新管理好。管理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班组及岗位责任制度。

5、班组、岗位形象好。班组、岗位的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工作时精神焕发,效率优良,服务优质周到,成员好学上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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