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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1
为提高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完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取缔游商闪商、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重点治理校圈、商圈、医圈等重点区域及解放路、永济路、迎宾大道、清池大道等重要路段,打造整洁有序、规范美观的市容环境,为城市更新保驾护航。
二、工作标准
(一)禁止游商闪商在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二)中心城区道路两侧门店及门前便道不得摆放商品、杂物,保持街面整洁有序。
(三)中心城区道路两侧门店禁止在店外从事维修、加工、制作等经营活动,确保经营规范有序。
(四)保障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流动摊贩、无摆摊售卖非法出版物及无证经营行为,无噪声污染。
三、具体措施
(一)错时巡查治理:各城管执法单位合理安排执法人员,落实错时执法制度。早7:00至晚6:00,执法队员在辖区主干道徒步巡查,发现游商闪商、店外经营行为立即取缔并教育;晚6:00至晚10:00,夜巡队员重点巡查易出现问题的路段,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重点区域盯守:在学校、医院、商业区等人流量大的重点区域,上下学、上下班等高峰时段,安排专人专车定点盯守,确保周边无游商闪商和店外经营现象。
(三)重要道路专项治理:对解放路、永济路、清池大道、迎宾大道等重点路段实施专项治理,组织巡查人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打造市容秩序管理示范标杆。
(四)规范引导管理:引导有临时经营需求的商户进入指定临时摊点疏导点规范经营,加强对疏导点的管理。在不影响市容和通行安全的前提下,为商业区门店划定临时摆放区域,要求商户规范摆放并做好巡查监管。
(五) 加强宣传教育:执法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经营者、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规定,规范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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