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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5
根据八届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4日至4月25日,市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对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4月27日,朱某某同志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委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抓整改就是讲政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从政治的角度看待巡察指出的问题,从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保持高度清醒,以坚定坚决的政治态度、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底到边。要压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闭环管理、动态清零,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和预防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完善治理,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延伸拓展,实现当下改和长久治的有机统一,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复发再发,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根据市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代表共计88人分别谈话,设立意见箱6个,张贴巡察公告5份,调阅2543份档案资料,发现4个方面13大类38个具体问题。
二、总体评价
2022年以来,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能够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委要求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巡察情况看,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短板;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巡察及审计整改责任落得不实,部分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等问题。
三、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深入,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系统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2022年7月印发的《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不符合“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求。二是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走过场、搞形式”,2022年至2024年,1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未按要求开展交流研讨,没有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不到位。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不强,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2022年至2023年,仅研究过2次意识形态工作,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内容。
3.“五大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不到位。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推进“五大管理平台”建设运用不到位,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存在模块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一是员工劳动合同信息变动更新不及时。截止2024年12月,8名员工劳动合同信息未在人力资源系统平台同步录入,8名离职员工及1名退休人员信息记录不全,未上传解除劳动合同等附件,人力资源部平台建设学习运用不到位,发挥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作用不明显。二是财务数据推送不一致。截止2024年12月,交通建设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等10个单位财务账套未做到“日清月结”;本部现金系统数据未及时推送总账系统,现金余额差异2741.92万元;贷款合同模块未反映12.8亿元金融贷款,与台账信息反映不同步;财务数据更新滞后,影响管理人员管理决策。三是项管平台数据录入信息混乱。所属5个项目项管平台目标责任数据和实际完成利润率不合理,录入的产值、成本数据异常。其中3个项目录入的目标成本大于合同金额14.34亿元,平台经营预警作用未有效发挥。
4.建立和执行现代企业制度有差距。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依法治企的理念不强,制度执行“变形走样”,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落实项目目标责任制乏力。项目责任担当风险抵押金缴纳比例不高,制度贯彻举措不到位。2024年1月至9月,有8个项目责任担当体成员因资金不足未按规定的最低比例70%交齐风险抵押金,其中2个项目责任担当体交纳比例不足5%。二是未在指定交易平台处置资产。2022年至2024年,8次通过自行组织招标拍卖会或在“中拍网”处置机械设备,未在国资委指定交易平台公开处置,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三是落实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不规范。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均未按规定在第一季度完成当年工资总额预算,且未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四是实物资产计量核算不规范。2022年至2023年,公司本部19次购买114.39万元的打印机、办公椅等固定资产直接费用化,未按制度要求建立实物资产台账且未组织实物盘点,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五是公车管理不严格。2022年至2024年,本部公车118次加油和17次维修保养、奎阳改建项目28次公车加油和维修保养,均未执行事前审批,公车管理不规范。六是经营稽核未做到全覆盖。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经营管理部门对所属各项目经营检查较少、频次低,项目经营检查覆盖率46%,在建项目中期稽核覆盖率63%,均未实现100%覆盖;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能力弱,项管平台数据录入混乱、项目经营亏损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对所属项目经营过程监管、检查、服务不到位。
5.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不强。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责任落实不力,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不健全,研判和化解各种风险能力不够,举措不多,成效不明显。一是对经营风险重视不够。国有交通建设公司项目管控不到位,截止2024年,2016年承揽的**铁路大桥、2020年承揽的**公路等16个竣工已结算项目及2014年承揽的**高新区公路(当年因甲方原因停建)未有效经营管理,亏损1.37亿元;2012年承揽的**工程第一标段、2016年承揽的**公路等7个已竣工未结算项目因与甲方沟通调概、变更批复等进展不力,预计亏损11.51亿元。闲置物料未及时处置,增大管理风险,2022年12月至2024年9月,停工建设的**公路升级改建项目8个料场存放价值为0.94亿元的261万余立方米施工戈壁料闲置,实物资产未有效管理。二是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较大差异。对预算管理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至2024年管理费用预算编制不准确、误差大,影响企业对管理费用的准确控制和对资金的合理安排,其中年度固定费用预算分别超支532.54万元和436.83万元;变动费用预算中,业务招待费用控制不严,2022年度比预算增长37.84%,2022年度比预算增长40.69%,影响企业对管理费用的准确控制和对资金的合理安排,未能发挥通过预算管理控制费用支出的实际意义。三是法人变更不及时。对企业法人治理和风险意识防范不强,截止2024年12月,所属4家分公司负责人已离职但工商登记一直未变更,其中**分公司、**开发区分公司负责人离职超过3年未变更。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屡禁不止。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纪律意识不强,持之以恒推进纪律建设不够有力,存在违规领取奖金、出差报销不规范等问题。一是经营层高管人员违规领取奖金。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13名经营层高管人员年薪外领取承揽任务奖、“两金”清收奖等。二是公务出差报销不规范。2022年至2023年,履行出差审批程序不完整,出差人员补助与机票及相关费用分开报销,未按规定一一对应。三是备用金管理混乱。内部管控不到位,2022年至2023年,15次备用金借款8.96万元仅附内部转账支票及借据,无借款用途说明,存在廉洁和滥用备用金风险。
2.专项经费及工会工作管理薄弱。一是工会财务管理混乱。未按规定开展工会会费核算,工会经费未纳入会计报告体系,工会会费管理核算不规范。二是超范围使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及工会会费。2022年至2024年,超范围使用职工福利费、工会会费23.52万元。其中,超福利费使用范围购买办公饮用水、节日活动食品费2.05万元;超职教费使用范围支付观摩会务、项目谈判出差等费用,金额0.32万元;超工会经费范围发放“三八”妇女节福利、先进集体及个人奖励等205人次,金额20.96万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国有交通建设公司党委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是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走过场。2022年至2024年,所属党支部在党建述职工作中敷衍了事、避重就轻,党委也未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未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问题,对9名党支部书记的点评意见未指出“存在问题”、对6名党支部书记的点评意见连续两年未变,也未提出“努力方向”,“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责任落实体系未形成。二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格。2022年至2023年,共发展党员11名,其中4名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5名发展对象政审材料丢失,党委会研究18人入党事宜未逐一表决,2名预备党员缺少《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三是落实“三会一课”不严格。2022年至2024年,本部党支部2个党小组均未召开党小组会议,本部党支部未按季度开展党课、召开党员大会,2022年仅召开7次支委会,7次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规范。四是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不严肃。2022年至2024年,3次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环节班子成员未充分交换意见,“谈认识、谈感受”多,“谈问题”少,未达到“交流思想和征求意见”效果;2022年至2024年,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点问题”,缺少“辣味”,同时也存在对同一人两年的批评意见相同现象。五是党费使用不合规。2022年1月至2月,经内部审批同意超范围使用党费支付化妆、服装租赁等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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