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84
发布时间:2026-02-23
同志们:
丙午新元,万象启春。今天是正月初十二,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抖擞精神的收心归位会,更是击鼓催征的出征动员会。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农历丙午马年,奔腾驰骋正当其时;适逢建国77周年、建党105周年,在这个极具历史铭刻意义的年份,水利工作肩负着更为厚重的使命。春节前,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就农村供水、灌区改造等作出系列新部署。我们要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姿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聚焦“建设、运行、管理”三大主攻方向,以体制机制革新破解发展难题,以数智化转型赋能水网升级,确保“十五五”*水利首战告捷。今天我以“锚定开局起步,深化建管革新”为题,与同志们作一次党课交流。
一、聚焦高质量建设,以机制革新锻造流域防洪与水资源配置的“硬核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正因如此,我们市水利局必须深刻认识到,重大水利工程不是一般的基建项目,而是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战略重器。当前,我市水利建设正处于“十五五”规划项目集中落地的窗口期,但也面临前期工作深度不足、投融资渠道单一、建设市场行为不规范等深层次矛盾。所以,我们要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实施意见》为行动纲领,紧紧扭住“高质量建设”这个牛鼻子,从投资模式、推进机制、监管体系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彻底扭转“重立项轻前期、重进度轻质效”的倾向,真正把每一项水利工程都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评判的百年精品。
(一)革新投融资与建管模式,构建多元共担、运建协同的投资建设新格局。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双轮驱动,是破解我市水利建设资金瓶颈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在保持政府投入主导地位的同时,以更大力度开放竞争性环节,以制度创新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一是纵深推进投建运营一体化改革。针对我市*河流域综合治理、*水库扩容等投资规模大、综合效益明显的骨干工程,改变传统“建管分离”碎片化管理模式。依托市水投集团及具备专业优势的区县级供水公司,整合设计、施工、运营核心资源,组建权责对等的投建运营一体化项目法人。推动项目法人由单纯的建设组织者向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者转变,在可研阶段即同步测算运行成本、水价承受能力及附属产业开发收益,实现“以丰补歉、以副养主”。2026年,全市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一体化模式占比力争突破60%。同时,对公益性较强、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的河道治理、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全面推行“代建制+全过程咨询”,通过市场竞争选取专业化管理团队,降低行政协调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与投资控制“双优”。二是系统构建水价前置协商与水权交易预联动机制。严格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坚决杜绝“形象工程”“超标准工程”。对所有新建骨干水源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即启动水价形成机制协商程序。由市发改委价格处、市水利局财务审计科指导项目法人,与用水主体单位或受水区代表签订框架性供水协议,明确初始水价区间、调价规则及政府补贴责任,将“未来收益可预期”作为吸引社会资本的核心卖点。同步探索将用水权指标预配置纳入前期工作要件,对通过节水改造置换出的用水权,允许投资方按比例获得优先交易资格,以此提升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三是全面强化前期工作质量终身负责与穿透式追责。针对当前部分项目勘察不明、设计不准、频繁变更等顽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全市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信用档案与“红黑榜”,对前期工作存在严重地质漏勘、规模论证失实、概算虚高且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处以通报、停业承接业务、清出*市场等处罚。实行前期工作经费与成果质量挂钩拨付机制,对因设计深度不足导致后期重大变更增加投资超过10%的项目,扣减相应设计费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通过责任倒逼,确保2026年重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一次通过率提升至85%以上。
(二)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与要素保障,筑牢刚性约束、数智赋能的过程管控新防线。
工程质量安全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必须从施工图审查、建设实施到竣工验收实施全链条提标,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一是实施施工图审查与重大设计变更提级严控。坚决纠正“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乱象。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制度,引入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重点复核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执行及与初设批复的一致性。将重大设计变更划分为“禁止类”“限制类”“优化类”三类清单,凡涉及降低防洪标准、缩减供水规模、取消主体功能的原则上不予批准;对确因地质条件变化、重大外部因素调整需变更的,必须履行“原审批单位论证+专家委员会现场复核”双重程序。建立设计变更与概算调整联动锁定机制,防止通过“化整为零”规避监管。二是健全工程质量安全全要素追溯体系。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电子档案,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的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信息及履职记录永久性嵌入工程档案。深化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制要求大中型水利工程应用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全流程监控系统、关键部位大体积温度应变智能感知设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数智化转型,建立风险隐患“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全周期闭环管理平台,对深基坑、高边坡、大型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实施在线监测预警,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验收的,严禁进入下一工序施工。三是建立要素保障与建设进度协同调度机制。充分发挥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作用,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前置介入空间规划符合性审查。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年度计划开工项目矢量数据提前落位,对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移民安置用地实行“指标预下达、承诺制容缺受理”。针对长期停滞、建设滞后的“半拉子”工程,建立挂牌督办与立项审批挂钩制度,对无正当理由超工期30%以上的项目所属县(区),在申报下一年度中央及省级投资计划时实行限额管理。2026年,力争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按批复工期完工率达到90%以上。
(三)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与信用体系,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营商新环境。
市场秩序是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直面当前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转包违法分包、低价低质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以规范促发展,以信用树清风。一是推行招标投标数智化改革与反内卷竞争。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市、跨县优质专家资源共享,打破“人情标”“小圈子”。优化评标办法,对技术特别复杂的重大水利工程强化“技术方案择优”权重,适度降低价格分值;对技术通用、管理简单的项目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设定合理成本预警线,对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均值85%的启动异常低价履约能力审查,防止企业低于成本价抢标后偷工减料。2026年,全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全面应用电子清标系统,自动识别异常关联、规律性报价等围标串标线索。二是健全转包违法分包查处与信用修复双向机制。制定*市水利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明确可分包范围及比例上限。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社保缴纳及考勤记录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实时比对,严厉打击“挂证”脱岗、工程转手、层层分包。完善失信信息采集、认定、公示、修复全流程制度,对一般失信行为,允许企业在履行处罚决定、完成整改并通过专业评估后,按程序缩短公示期或重塑信用;对严重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围标串标等行为,坚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三是探索民营企业参与附加产业开发激励政策。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不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鼓励民营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依托水利工程拓展库区生态养殖、水面光伏、文旅休闲、供水配套管网延伸服务等关联产业。对利用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闲置土地、水域发展绿色产业的,在保障工程安全、水生态安全前提下,经批准可按约定方式分享收益,以关联产业收益反哺工程管护经费不足,实现工程效益与社会资本收益良性循环。
二、聚焦高水平运行,以系统观念夯实水资源节约集约与工程效能释放的“韧性底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着力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把工程运行管理摆在与水网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我市现有各类水库、水闸、堤防及灌区工程数量众多,但部分工程存在“重建轻管、重用轻养”现象,资产确权滞后、养护主体缺位、综合效益衰减等问题交织叠加。因此,必须以《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工程高水平运行机制”为指引,坚持管养分离、分类施策、数智赋能,统筹存量盘活与增量提质,推动工程运行从“粗放看守”向“精细经营”深刻转型。
(一)夯实资产根基,在确权划界与存量盘活上实现突破。一是提速推进水利工程不动产确权登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我们必须把确权登记作为工程规范运行的前置条件。对“十四五”期间新建成的*堤防、*节制闸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首次登记;对历史遗留的存量骨干工程,建立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合会审机制,通过“以函代证”“并联办理”破解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缺失难题。力争2026年底前,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颁证率达到70%以上,让工程拥有合法合规的“身份证”。工程完成登记后,严格资产管理责任,在确保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公益功能不降低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权租赁、特许经营等盘活操作。经测算,通过盘活一批区位优势明显的水利工程附属设施,预计年度可反哺管护经费约1200万元。二是分类构建资产收益反哺长效机制。针对经营性水利资产,如城市供水水库、具有稳定发电收入的水电站等,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所得收益按比例上缴财政或注入水利投融资平台,专项用于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针对具有一定收益潜力的准公益性资产,如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探索将骨干工程所有权与末级渠系经营权分离,通过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量测水设施改造,节约的水量通过水权交易产生收益,部分用于骨干工程大修基金计提,形成“以水养水、自我造血”良性循环。
(二)培育专业力量,在管养分离与集约经营上提档升级。一是分类推进管养分离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提供方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纯公益性水库、河道堤防,稳步压减直接管理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物业管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实行“物业化、标准化”维修养护,养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营性及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城市供水工程,督促管理单位剥离大修作业,通过市场化比选委托专业养护队伍实施,管理单位重点履行监督考核职责。2026年,市本级直管公益性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县区级不低于60%。二是培育区域集约化运营主体。打破“一工程一所、按行政区划分散管理”的传统格局。以流域为单元、以大型水库或灌区为龙头,整合毗邻区域小型水利工程、农村供水站及农田水利设施,组建区域性水利管护中心或专业化运营集团。通过统一调度水资源、集中储备维修物资、共享技术力量,降低单位工程管护成本。鼓励市水投集团通过控股、托管等方式输出管理标准,承接县域水利工程集约化运营业务,计划年内至少推动2个县区开展全域水利工程集中管护试点,力争运营成本较分散管理模式下降15%以上。
点赞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