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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5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这次专题党课,主题聚焦一个关乎纪检监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省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政治建设上走在前列,在能力建设上技高一筹,在作风建设上更严更实,在廉洁建设上以身作则”的队伍建设要求,吹响了深化自身建设的号角。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我们这支队伍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是指引我们工作方向的“总开关”。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蚀与反腐蚀的较量更加激烈。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队伍在政绩观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深入检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下面,我围绕“当前存在问题、深层原因剖析、务实整改措施”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几点意见。
一、坚持刀刃向内,深刻检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绩观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进工作的起点。我们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正视当前队伍中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和误区:一是重“显绩”轻“潜绩”,存在“办案至上”的片面倾向。有些同志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查办大案要案、处理了多少人,才叫有成绩、有分量。他们热衷于查办“轰动性”案件,却忽视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基础性工作。对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不够重视、流于形式;对加强日常监督、堵塞制度漏洞、净化政治生态等需要久久为功的“潜绩”,投入精力不足、办法不多、韧劲不够。结果是,虽然查处了少数“害群之马”,但“前腐后继”的现象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好干部”蜕变为“阶下囚”的悲剧未能有效阻断。这是一种典型的急功近利思想,背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根本方针,弱化了源头治理的综合效能。二是重“数量”轻“质量”,陷入“唯指标论”的考核误区。一些单位和部门在评价工作时,过度看重立案数、处分人数、收缴金额等“硬指标”,甚至搞排名、下任务、定指标。这种片面的考核导向,导致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偏离了“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基本原则。为了完成所谓的“指标”,有的在办案中存在凑数、拔高处理、选择性执纪等问题;有的只满足于“查了”、“处理了”,对案件本身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筹考虑不够,案件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更有甚者,查办案件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对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剖析不深不透,整改建议“隔靴搔痒”,“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深不实,导致“查而不改、屡查屡犯”。这种追求表面光鲜的“数字政绩”,实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损害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三是重“单打独斗”轻“系统治理”,呈现“碎片化”的工作状态。有的同志习惯于就案办案、见子打子,满足于查处个别违纪违法问题,缺乏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案中透视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权力运行失范、制度机制缺陷、政治生态污染源等问题,研究不深、挖掘不够、治理不力,未能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在监督实践中,与其他监督主体(如审计、财政、司法、组织人事部门)的协同配合不够紧密高效,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通,力量整合、成果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监督合力的形成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效能。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方式,难以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四是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建设”,显现“本领恐慌”下的短视行为。面对腐败手段日益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的新挑战(如利用金融衍生品、数字货币、跨境交易、影子公司等实施腐败),部分干部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明显不适应,存在“本领恐慌”。然而,一些同志未能沉下心来系统学习、深入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和纪法专业知识,对金融、科技、法律等新领域知识缺乏持续学习的恒心,热衷于“快餐式”、“应景式”培训。在队伍建设上,也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当前轻长远”的倾向,对年轻干部的系统培养和实践锻炼规划不足,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滞后,特别是在金融反腐、数据监察、涉外追赃等前沿领域,复合型专业人才储备明显不足,制约了队伍的长远战斗力和可持续发展。这种对“打基础、利长远”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是对纪检监察事业未来负责不够的表现。
二、深挖问题根源,精准把握政绩观偏差背后的深层原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思想根子、能力短板、制度缺陷和作风积弊:一是思想认识根源—政治站位不够高,宗旨意识有偏差。对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认识不够深刻、不够到位。没有时刻牢记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党和人民事业行稳致远。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工作,有时将纪检监察工作简单等同于一项业务工作,模糊了政治责任与业务工作的界限,导致在追求“政绩”时偏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实践不够深入具体,未能完全内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遵循和评判政绩的最高标准。人民立场不够牢固,未能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时未能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尺。二是能力本领根源—专业素养跟不上,驾驭能力有不足。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出前所未有的高要求。部分干部的知识储备、能力结构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匹配,存在明显的“本领赤字”。对现代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国际规则等新知识新领域学习研究不深、掌握不够,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困境。这种能力上的不足,导致一些干部在面对难以驾驭的复杂局面时,不自觉地转向追求相对容易量化、短期见效的“显绩”和“数量”,以此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捷径”,这是能力恐慌引发政绩观扭曲的典型表现。三是体制机制根源—考核导向有偏差,制度保障不健全。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在科学性、精准性、全面性上还有待完善。对监督预防、源头治理、政治生态修复等需要长期投入、成效显现周期长的“潜绩”,缺乏科学、量化、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指标和评价方法。而对查办案件数量、处理人数等易于统计和比较的“显绩”,则更容易被重视和量化考核。这种考核“指挥棒”的潜在偏差,无形中引导了干部的行为取向。此外,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健全、不够落实,导致一些干部在探索创新、啃“硬骨头”、做“潜功”时顾虑重重,担心“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宁愿选择风险较小的“显绩”工作。四是作风建设根源—斗争精神有懈怠,自我要求有放松。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自身过硬、敢于斗争。但现实中,有的干部随着岗位、环境的变化,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有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怕担风险、怕丢选票,对深层次矛盾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深挖细查,习惯于“点到为止”。有的在长期的“腐蚀”与“围猎”面前,警惕性下降、定力不足,未能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甚至极个别干部在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这种自我要求不高、自我革命精神不足的问题,必然会导致政绩观扭曲,为了所谓的“成绩”而放弃原则、降低标准、甚至触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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