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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7
根据XX区委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作为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紧紧围绕XX区委第X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对照“四个聚焦”的要求,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和党性分析。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照“四个聚焦”查摆出的主要问题
本人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聚焦反馈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摆出在四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对标看齐”的政治站位不够高,“一竿到底”的执行穿透力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在理论武装的“深度”上存在欠缺,学用结合、转化运用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满足于已读已学,但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方面做得还不够。比如,在组织分管领域的理论学习时,原原本本传达的多,联系街道实际、社区治理难点进行深入研讨的少,未能完全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破解老旧小区改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难题的有效思路和具体举措。这种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反映出在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上,思考谋划得不够系统深入,未能有效破解一些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二是在政策执行的“准度”上存在偏差,上下贯通、传导落实有衰减。对党中央的惠民政策、发展方略,虽然能够做到坚决拥护、及时传达,但在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基层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中梗阻”和“温差”现象。例如,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有时更多地是按照上级文件的条条框框去落实,对于政策在基层可能遇到的具体困难和群众的个性化需求,预判不足、调研不深,导致一些好政策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反思2024年分管领域的部分民生政策执行情况,虽然宏观数据向好,但个别政策的“执行偏差率”可能依然存在,未能完全达到群众的最高期望值,这说明在狠抓落实上缺乏“钉钉子”精神和“庖丁解牛”的精细。
三是在风险防范的“锐度”上存在不足,统筹发展和安全有短板。作为党工委副书记,对分管领域的风险挑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潜在风险,保持的政治警惕性和敏锐性还不够强。对网络舆情、社会思潮的新动向、新特点研究不透,在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方面,办法不多、抓手不硬。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上,有时更侧重于推动业务工作出成绩、见成效,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全面、措施不够前瞻,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够强,“事事落实到位”的硬举措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的“泥土味”不够浓,问需于民、服务群众有温差。对照要求,反思自己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的次数和质量还有待提高。有时满足于听取分管部门和社区负责人的汇报,通过会议、文件指导工作多,真正沉下身子到居民家中、项目现场去“解剖麻雀”的时间偏少。这导致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未能第一时间掌握群众最真实的想法和最迫切的需求。正如一些巡察案例所揭示的,脱离群众是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温床,必须时刻警醒。
二是动真碰硬的“斗争性”不够足,激浊扬清、整治歪风有顾虑。在面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但又比较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或是在处理一些涉及人情世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有时存在“爱惜羽毛”、怕得罪人的思想。对于分管领域内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的问题,多以提醒、告诫为主,动用纪律戒尺进行严肃处理的决心和勇气不足。这种“和为贵”的老好人思想,实质上是担当精神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风气的滋生,未能有效遏制一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三是履行“一岗双责”的“压力感”不够强,传导责任、廉政建设有盲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做到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但在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部门和联系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上,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满足于年初部署、年终总结,对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抓得不够紧、不够实。对社区“三资”管理、惠民资金发放、小微工程建设等廉政风险点,虽然进行过强调,但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这与上级关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存在“固本培元”的系统思维不够全,“凝心铸魂”的创新办法不够多的问题。
一是党建责任的“链条”拧得不够紧,主责主业意识存在虚化弱化。作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识是深刻的,但在实践中,有时未能很好地处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在推动社区党建工作时,对党建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少数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思想上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量化指标不够清晰,未能完全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强大合力,党建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二是组织生活的“炉火”烧得不够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待提升。虽然能够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时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但对会议的质量把关不够严格。部分社区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仍然存在程序化、形式化的问题,满足于“照本宣科”完成规定动作,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未能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这种现象反映出在提升组织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方面,思考不深、指导不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熔炉”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党员管理的“标尺”立得不够严,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充分彰显。在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上,抓得不够精细、不够严格。对流动党员、退休党员等群体的管理服务办法不多,教育管理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有待加强。党员积分管理、设岗定责等激励约束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具体执行和效果评估上还存在不足,导致部分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社区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明显,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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