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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计造假案例学习研讨会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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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8

以铁的纪律守护数据真实

尊敬的**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并剖析了反面典型案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数据要实事求是,来不得半点虚假”。这深刻启示我们,真实数据是执政决策的根基,事关全局发展和民生福祉。作为新区纪委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必须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数据不是空洞数字,而是经济运行的温度计、政策制定的风向标,其失真将扭曲决策、损害公信。学习会上,典型案例令我警醒:造假行为源于政绩观偏差,必须铲除形式主义顽疾。我们要以案为戒,筑牢防线、压实责任、协同发力,将数字诚信融入高质量发展核心。我结合纪检监察职责,从深化认识、健全制度、强化联动三方面谈体会,以铁的纪律守护数据真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忠诚生命线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统计数据是高质量发展基础”重要论述,本次学习剖析了造假案例的内在危害,警示我们必须将数据真实作为政治纪律的试金石。统计造假本质上是对党的不忠诚,扭曲了经济全景,污染了政治生态。因此,我们需从思想源头上防范风险,压实政治担当。

(一)坚守政治忠诚树立正确政绩观。数据真实是检验“两个维护”的行动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必须以真实数据为依据”。任何造假行为都源于党性不纯、政绩观扭曲,表现为追求短期利益、漠视长远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将数据精准作为政治忠诚的具体体现。通过政治监督压实责任,引导干部深刻理解“功成不必在我”境界,摒弃唯GDP取向。实践中,需定期开展理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案例剖析,让干部清醒认识造假是腐败行为的一种形式。同时,将数据质量纳入党建考核体系,确保其成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需带头自查整改,形成自觉抵制虚假的内在动力。关键在制度嵌入思想教育,例如在干部培训中融入统计法规学习,建立党性教育与数据实践的结合机制,推动政绩观回归本质。纪检监察应动态评估思想防线建设,通过巡视巡察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数据源头纯净。

(二)强化纪律教育防范形式主义痼疾。统计数据真实是防范“四风”问题的重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数据造假的思想温床”。造假行为往往源于责任虚化、监督缺位,表现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纪检监察工作要从源头上遏制风险,通过纪律教育形成高压震慑。我们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其根源和危害,教育干部认清造假与形式主义的内在联系。监督重点聚焦基层统计执行,防止“数字出政绩”歪风蔓延。加强问责机制建设,对涉嫌造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律教育要覆盖各级统计岗位,提升全员法治意识。例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增强尊法守法自觉。同时,优化监督流程,建立预警机制,对数据异常波动提前介入核查。实践中,需整合纪律教育资源和监督力量,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不松懈、行动不走偏。

(三)加强机制建设压实主体责任链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谁主管谁负责,统计质量不容妥协”。造假风险主要源于责任体系不健全,导致权责不明、监管空转。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完善主体责任机制,通过制度刚性约束防止疏漏。核心在于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统计部门直接责任和行业监督责任。我们将监督重心下沉,聚焦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全链条,动态监测各环节履职情况。优化责任清单制度,细化统计岗位职责,将数据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硬指标。强化问责追责,对失职行为从严查处,形成震慑效应。例如,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数据质量承诺书,确保责任压实在人。机制建设中,需注重技术赋能,利用数字手段规范流程。纪检监察同步介入责任落实评估,定期发布监督报告,推动整改闭环。最终,构建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责任体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深化以案为鉴,织密制度执行防护网。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指示精神,案例学习揭示了造假背后的制度漏洞。因此,我们需从机制维度扎牢“不能假”的笼子,通过体系化建设消除风险隐患。制度防护不是单一环节任务,而是系统工程,要覆盖全流程监管和技术支撑。

(一)完善源头管控机制确保数据根基牢固

数据采集是真实性的起始点,必须从源头杜绝失真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这要求建立精准、科学的采集标准,堵住漏洞、强化监督。一是优化数据采集标准体系。统计基础工作决定着数据质量,需构建统一、规范的采集规范。纪检监察会同统计部门制定行业统一数据模板,明确指标定义和统计口径,避免人为篡改空间。强化数据采集人员培训,提升其政策理解和技术能力。过程监督聚焦审核节点,通过动态检查比对,保障源头真实。例如,融入数字监管工具,自动校验异常数据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采集必须实事求是”,这要求将源头管理融入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关键在标准体系与监督联动,建立数据采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违规后果。最终,打造标准引领、过程可控的采集防线,确保数据反映实情。二是加强审核流程控制机制。数据审核是防范虚假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多层次审核链条。纪检监察监督审核流程标准化,实施初审、复审、终审三级校验,嵌入技术辅助减少人为干预。强化跨部门协作,统计与审计联动开展数据核查,及时发现偏差。过程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追踪留痕,压缩造假空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数据审核需严防失职”,这提示我们健全流程问责制度。例如,设立审核风险预警机制,对争议数据实时报警。实践中,优化审核资源配置,提升人员专业素养,确保审核刚性约束。三是构建风险预警防范机制。防范统计风险需前瞻性预警,建立动态监测体系。纪检监察推动预警模型建设,利用大数据识别异常数据点,聚焦高频造假领域如“四上”企业指标。预警机制关联责任主体,发现苗头即启动调查,做到早介入、早纠正。强化制度保障,修订风险防控指南,明确各环节操作准则。习近平总书记指示,“风险防控是统计安全的核心”,这要求将预警纳入监督框架。例如,建立季度风险评估报告,共享风险信息。预警体系要覆盖全程,形成闭环治理,堵截潜在漏洞。

(二)提升监督执纪效能强化权力约束刚性

监督执纪是制度执行的保障,必须发挥纪检部门主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严明纪律是实现数据真实的防线”。核心在于提升监督频次、完善执纪工具。一是深化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制。统计监督需融入日常工作,构建无死角覆盖体系。纪检监察将统计纳入监督清单,通过列席经济会议、调阅报表等方式动态监管。监督重点针对重点领域数据,建立台账制度实时跟踪。嵌入信息共享平台,联通各部门数据源,提升监督效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日常监督是防范小问题大错的关键”,这要求优化监督策略。例如,实施月度通报机制,确保问题立行立改。监督常态化强化人机结合,确保执纪随时在线。二是实施专项检查靶向机制。精准打击造假行为需专项监督发力,聚焦高风险区域。纪检监察组织专项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检查数据真实,直插基层现场核实。检查内容覆盖原始凭证和过程记录,强化穿透式核查。机制设计上,设定检查计划周期性与突发性结合,确保震慑持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靶向监督能事半功倍”,这要求细化检查指南和责任分工。例如,每年开展两次统计领域专项监督,形成标准化报告。专项机制整合技术力量,提升监督穿透力。三是健全问责追责严厉机制。执纪问责是制度的最后防线,要形成闭环震慑。纪检监察完善问责制度,对造假行为严格“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问责过程公开透明,处理结果纳入个人档案,与晋升考核挂钩。强化法纪衔接,涉及违法线索移交司法部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问责必须动真碰硬”,这要求建立问责标准量化体系。例如,发布问责实施细则,明确处理基准。机制运行确保执纪公平及时,杜绝宽松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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