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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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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成绩、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动员全市政府系统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硬作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全面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近年来,全市政府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决定率均达100%。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闭环机制,完成重大决策事项126项,未发生一起因决策违法引发的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制度规范体系日趋完善。围绕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出台政府规章8部、规范性文件42件,建立“立改废释”动态清理机制,废止失效文件117件,修订规范性文件23件,确保政府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本级35个执法部门、10个区县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全覆盖,配备执法记录仪2800台,建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达96.8%。四是营商环境法治化取得突破。在全国首创“一业一证”改革,20个行业实现“一证准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240天压减至75天,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率达98%,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万户,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二)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正处于“三个历史性交汇期”:一是处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处于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省、市“十四五”规划明确“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阶段目标;三是处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攻坚之年,需要法治政府更好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同时,我们面临“三个深刻变化”:从发展阶段看,我市GDP突破1.5万亿元,人均GDP超过2万美元,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改革任务看,要素市场化配置、数字化转型、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迫切需要法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从群众期待看,12345热线数据显示,涉法诉求年均增长32%,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加迫切。

(三)清醒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新挑战。对标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和发展需要,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三个不相适应”:一是依法行政能力与治理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新官不理旧账”、政策“翻烧饼”等现象仍有发生,去年因政府违约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15%。二是制度执行效能与改革攻坚任务不相适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现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某区在招商引资中擅自设定准入门槛被国家通报。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群众法治需求不相适应。基层执法“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突出,某镇综合执法队因程序违法被判败诉,暴露出执法培训、监督、保障体系存在短板。这些问题警示我们,法治政府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归零心态”再出发。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突破口,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一要实施“市场准入”赋能行动。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开展“非禁即入”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建立“招商引资政策审查委员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片区试点“确认制”登记,实现“准入即准营”。二要实施“监管执法”提质行动。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将48个执法部门检查事项整合为12个场景,减少重复检查60%以上。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对108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三要实施“政务服务”增效行动。打造“无证明城市”升级版,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实现200个高频事项“免证办理”。建设“政策计算器”平台,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全年兑现政策资金突破100亿元。

(二)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构建依法行政新体系。一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制度,将城市更新、民生实事等12类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推行决策草案标准化审查,建立“法律专家+行业专家+公众代表”联审机制,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率达100%。二要强化制度供给质量。实施政府立法“双十行动”,围绕数字经济、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制定10部创制性规章,对实施满5年的10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倍增计划”,将立法民意直通车开进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三要健全矛盾化解体系。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复议后诉讼败诉率控制在5%以内。建设“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推广“律师驻点”“法官工作室”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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