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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3
全旗广大农牧民朋友们:
眼下春耕备耕在即,正值地膜等农资选购旺季,也是农用薄膜科学使用与田间残膜清理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农用地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以及参与废旧地膜回收者的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推动形成多方积极参与地膜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我们倡议:
2023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对农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及监管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回收废旧农膜是农膜使用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农牧民朋友们认清农膜残留的危害,科学使用地膜。以下四点请农牧民朋友们牢记:
一、地膜残留危害大。残留土壤中的地膜逐年积累,对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造成很多危害。一是农田残膜破坏土壤结构,阻碍农作物根系生长,影响庄稼出苗、吸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减产。二是影响水分下渗,使土壤含水量下降,降低耕地抗旱能力,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等严重后果。三是影响秸秆饲料化利用品质,残膜夹杂农作物秸秆中,影响饲草料质量和商品性,并对秸秆饲用打捆等机械化作业造成技术障碍。四是牲畜误吃残膜后,会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五是残膜弃于田边地头,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野树梢,影响村容村貌。
二、选购地膜要达标。2020年9月1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颁布施行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农牧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市场购买地膜,注意查看地膜产品合格证,务必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的国家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杜绝购买“三无”产品和超薄地膜,从源头上提高地膜的可回收性。
三、回收地膜靠大家。农作物种植前和农作物收获后,要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地膜,并将捡拾的废旧地膜及时送至就近回收网点,便于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旧地膜随意丢弃或者焚烧。
四、造成污染要处罚。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广大农牧民朋友们,当前正值清理处置农用薄膜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农牧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使用国家标准地膜,主动清理农田残膜,科学回收处理,保护耕地土壤结构,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敖汉旗农牧局
2026年3月2日
来源:敖汉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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