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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员干部2025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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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1

根据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在认真参加集中学习、深入研读党的创新理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自我检视和剖析反思。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一是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存在差距。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但在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上存在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对其关于民生民政、社会治理、共同富裕等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满足于知晓概念,缺乏“钻厚木板”的精神去探究其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和实践逻辑。例如,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与民政工作直接相关的新部署新要求,理解停留在文件字面,未能完全将其转化为指导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社会救助精准高效的具体思路和方法论,理论学习的“消化吸收”功能发挥不充分。二是学用结合、指导实践能力不强。存在一定的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两张皮”现象,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民政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谋划推动工作时,有时习惯于凭经验、按惯例,未能自觉从新思想中找方向、找答案。比如,在参与研究我市“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优化方案时,虽然收集了相关数据,但更多是就事论事,未能主动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理论视角,去深度分析当前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充分的深层次矛盾,提出的建议措施创新性、前瞻性不足,导致方案的理论支撑和战略高度有所欠缺,与“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深度融合不够。三是常学常新、内化于心的自觉不足。存在“以干代学”、学习碎片化的问题,当繁忙的业务工作与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冲突时,有时会不自觉地降低优先级。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有时出现波动,未能真正做到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例如,2025年局里组织关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系列专题讲座,我因处理几件紧急信访件,缺席了部分关键内容的学习,事后虽然补了笔记,但缺乏沉浸式的思考和与同事的深入交流,错过了深化理解基层治理现代化内涵的良机,反映出政治理论学习的韧劲和恒心有待加强。

(二)在加强党性锤炼方面。一是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需持续提升。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但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民政领域具体问题时,敏感性和穿透力不够强。对社会上一些涉及民生政策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等热点问题的模糊认识或片面议论,有时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洞察其潜在影响,主动进行解释引导、凝聚共识的意识不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落实某些需要多部门协调的民政改革任务时,遇到阻力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从政治大局出发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磨。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扎得不够牢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在持续改造主观世界、抵御各种错误思潮侵蚀方面警惕性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中,虽然能坚守党员不信教的纪律底线,但对网络上、社会交往中偶尔出现的涉及风水命运、消极处世哲学等内容的“灰色信息”,有时缺乏足够的政治鉴别力和批判态度,认为只是“闲聊谈资”,未能旗帜鲜明地抵制和澄清,反映出党性修养的“防腐剂”作用在细微处发挥不够充分。三是纪律规矩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有时浮于表面,对其严肃性的认识不够深刻到位。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开展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隔靴搔痒,怕“丢面子”;相互批评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于同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非原则性的小问题,往往点到为止,缺乏“红脸出汗”的严肃性。比如,在2025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上,我对一位同事在项目推进中略显保守的工作方式有看法,但批评时措辞过于委婉,未能直指问题要害,帮助同志改进的效果打了折扣,这本质上是党性原则性不够强的表现。

(三)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一是“民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能完成下基层调研、走访困难群众等“规定动作”,但有时潜意识里将其视为“工作任务”而非“价值追求”,导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心入”。在参与“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活动时,更多的是送钱送物,解决其眼前生活困难,但对于如何帮助他们链接资源、提升能力、实现长远发展的思考不多、用力不够。例如,2025年走访某低保家庭,了解到其有就业意愿但缺乏技能,我仅是记录了情况并反馈给街道,后续未主动跟踪协调就业培训资源,缺乏“帮就帮到底”的韧劲和责任感,与群众对民政干部的期待有差距。二是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不够优化便捷。习惯于传统的“窗口办理”“面对面服务”模式,对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民政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的探索不足。我分管的业务中,涉及部分高龄津贴、残疾人补贴的线上申请与核验流程,虽然已建立平台,但对操作不便的老年群体、残障群体的辅助服务措施跟进不够,导致部分群众仍需奔波。2025年,我科室线上业务咨询的响应及时率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在全局排名中游,反映出“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在政策宣传解读上,有时文件语言过多,未能完全转换成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影响了政策知晓度和实施效果。三是参与基层治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主动性不强。作为民政党员干部,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服务社区群众方面,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按要求到社区报到,但参与活动多为集中性、临时性的,常态化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机制没有建立。对于社区居民通过网格群、议事会等渠道反映的诸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邻里纠纷调解机制不完善等具体问题,常常停留在“看到”“知道”层面,很少主动利用自身工作资源和专业知识,去思考如何从政策或协调层面推动解决,未能将党员服务群众的阵地有效延伸到“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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