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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5
市政府督查室20**年6月成立以来,不断适应督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在队伍建设、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创新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了《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新建了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网上办理工作平台,督办民生工程、城建“双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8大类***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件,编发《政务督查》专报***期,督促检查抓落实的能力得到增强,较好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发挥督查工作在促进决策落实、作风改进、目标实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期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了一系列调研,主动查找政务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践形成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督查机构建设还不够健全。一是市政府督查室人员少、科室设置不到位。市政府督查室于20**年6月成立,按编制应配备1名主任、2名副主任,设置政务督查科、建议提案科,4名专职督查人员。但目前实有5人,其中1名主任兼职、1名副主任未参与分工,实际督查人员只有3人;科室仍按以前政府办督办科模式运行,尚未设置划分新的职能科室。二是乡镇园区督查机构设置不统一、不规范。我市***个乡镇园区中,目前开发区、***镇、***镇、***乡5个乡镇园区整合相关科室和人员,成立党政督查室,正股职建制,但均未履行编办报批程序;高新区、***镇、***镇3个乡镇园区只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余5乡镇由党政办或纪委监察室来承办督查职能,均未成立明确的督查机构。三是政府组成部门尚未成立相应的督查机构。目前,我市政府组成部门均未成立明确的督查机构,有的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来承办督查职能;有的只明确了分管领导,没有明确承办科室和人员。分管领导大多也只兼个名,对市政府交办的年度督查事项或任务知之不多,落实进展情况不清。督查人员大多是兼职,基本上没有专职督查员。
2、督查工作职能还不够明确。一是从市级层面看,缺少市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督查室分头实施、乡镇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机制尚未形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之间缺乏明确的职责界定或职能分工,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能做到扎口管理、对口办理,对本级目标任务或重要工作部署多头督查、重复督查、交叉督查等问题和现象时有发生,基层意见较大。二是从政府办层面看,各条块分管主任和职能科室对涉及条块的目标任务、分管市长会议决定事项和批办交办事项等,督查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主动抓督查、促落实的意识有待增强,“督查室督重点、办公室各条块督主业”的督查格局尚未建立。三是从乡镇园区和政府组成部门层面看,不少乡镇园区督查职能与纪委监察职能交叉,督查人员除承担督查本职工作外,还承担党风、政风等方面督查任务;一些政府组成部门对本单位督查工作重视不够,缺乏统一组织领导,布置正常工作、开展大的活动或一遇到难推进的事项,第一时间就让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参与督查推进,主动督查抓落实的担当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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