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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组织委员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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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5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本人紧扣“强化政治忠诚、固本培元、敬畏之心、担当作为、管党治党责任”等核心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并严格对照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反思。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及有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四个主要方面问题,本人制定了详实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与责任人,现已基本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足”方面,制定并严格执行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全年参加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撰写心得体会及调研报告6篇。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努力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谋划组织工作的具体思路。例如,在谋划2025年党员教育培训方案时,首次系统性融入了“千万工程”经验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课程,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与时代性。

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韧劲有待加强”方面,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要求,将每月至少一周时间固定为“驻村调研周”。全年累计走访全乡12个行政村、156户党员群众家庭,现场协调解决或上报反映涉及党员活动阵地修缮、流动党员管理、产业发展技术培训等具体问题23项。针对**村部分老党员提出的“组织生活形式单一”问题,推动该村党支部与临近的**企业党支部建立了“村企联建”机制,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丰富了组织生活形式,提升了活力。

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创新举措不多”方面,牵头制定了《**乡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探索建立了“支部领办合作社”季度观摩评比机制,2024年下半年组织现场观摩3次,推动解决了两个合作社在产销对接上的难题。在党员作用发挥上,设立了“党员先锋岗”和“党员责任区”,在**项目征地拆迁、人居环境整治等攻坚任务中,组织党员带头签约、带头拆除、带头宣传,有效推动了工作进度。

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方面,修订完善了《**乡组织委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季度听取一次各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苗头性问题的2个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完善了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和档案交叉审查制度,年内对全乡新发展党员的档案进行了全覆盖审查,确保了发展质量。

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全党深入开展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本人严格对照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在思想认识、行为规范、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

在思想认识层面,重点查摆了对新时代新征程上作风建设极端重要性和长期艰巨性认识有时不够深刻的问题。通过参加专题学习班、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认识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歇歇脚”“松口气”的错误心态。整改中,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必学内容,时刻自警自省。

在工作实践层面,查摆了调查研究有时“走马观花”、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的问题。例如,之前下村调研,有时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不足。在教育学习活动中,有意识改变这一作风,今年开展的关于村级后备力量培养的专题调研,采取“驻村蹲点”方式,与村“两委”、老党员、青年农民代表同吃同住同劳动,召开“庭院座谈会”8场,掌握了大量一手情况,形成的调研报告被乡党委采纳,并据此修订了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办法。

在制度执行与监督层面,反思了在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有时存在“重部署、轻检查”的现象。整改中,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村级班子年度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乡机关和各支部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事项的日常监督提醒,年内对1个村拟举办的庆典活动提出了简办建议,坚决防止“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隐形变异问题在基层滋生。

三、需要说明的个人有关事项

本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领导干部用车、司机、秘书等配备情况:本人严格按基层乡科级干部配备标准执行,未配备专车、专职司机和秘书。公务出行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申请使用公务车辆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国籍等情况:配偶在**市**事业单位工作,为中共党员;子女正在国内就读中学;所有直系亲属均系中国国籍,无人拥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或国籍。配偶及子女均无经商办企业行为。

在国(境)内外拥有的房产、投资等情况:本人与配偶共同拥有房产一套,位于**市**区,为自购商品住房,无其他房产。除正常的工资、津贴收入外,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股票、基金、期货等投资,未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方面:在本年度内,未接受过上级巡视巡察;未收到过组织约谈或函询。

四、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根据会议要求,本人选取了近期通报的一起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案例基本情况为:某县一副镇长李某,在多次外出培训、考察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并收受礼品,费用均由企业支付,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一)案例当事人原因剖析

一是党性根基动摇,“总开关”失修。李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但其行为将公务活动异化为个人享乐机会,反映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严重松动。理想信念淡薄,精神“钙质”流失,导致党性原则在糖衣炮弹面前不堪一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之脑后,追求个人享受,是典型的党性滑坡、道德失守。

二是纪律意识淡漠,“破窗效应”滋生。李某从认为“吃顿饭、收点土特产是人之常情”开始,逐步发展到虚构名目、心安理得地接受旅游安排,这正是纪律防线从出现裂缝到全面溃堤的过程。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要求视若无睹,将党的规矩当作“稻草人”,心存“别人不知”“下不为例”的侥幸,实质上是纪律意识从淡漠走向漠视的堕落,是“破窗效应”在个人身上的具体显现。

三是法治观念缺失,权力观扭曲。李某的行为不仅违纪,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这暴露出其内心深处法治观念的极度淡薄,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视作可以交换利益的私器,将单位财务制度和国家法纪视为束缚其“手脚”的障碍。其行为揭示了作风问题与法治不彰的内在关联,缺乏法治敬畏的权力必然任性狂奔。

(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以案说德,反思自身在党性锤炼和道德修养上是否存在“钝化”现象。对比李某党性滑坡的教训,反思自己虽然在大的原则问题上能站稳立场,但在持续不断的党性锻炼、道德情操培育上,有时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例如,在抵制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对党内生活的影响时,有时强调“大环境”多,反思自身“小气候”不足,未能时刻以最高标准检视自己的精神追求和道德境界,对“小节无害”思想的侵蚀警惕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以案说纪,反思自身在纪律教育和执行上是否存在“宽松软”问题。对照李某纪律防线失守的轨迹,反思自己在抓分管领域和联系支部的纪律教育时,是否有时停留在会议传达、文件学习层面,对党员干部日常言行中可能触碰纪律红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咬耳扯袖不够及时、不够尖锐。在自我约束上,是否对诸如公务接待、差旅标准等“细节”做到了百分之百的严格遵循,有无“差不多”心态。

三是以案说法,反思自身在树立法治思维、规范权力运行上是否存在“短板”。李某法治意识淡薄的教训深刻。反思自身,虽然注重依法办事,但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时,是否完全树立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的思维?例如,在指导村级组织换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中,是否严格做到了程序合规、证据充分、于法有据?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运用,是否达到了精通善用的程度?

四是以案说责,反思自身在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上是否存在压力传导“温差”。李某案例也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体现。反思自身,作为组织委员,在协助党委书记抓全乡党建、干部监督管理的同时,对分管办公室人员、对所联系支部的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是否真正扛稳压实?是否存在“业务指导多、廉政提醒少”的情况,责任链条的拧紧压实是否做到了不留死角、一贯到底?

五、查摆存在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转化率”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但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等部署要求,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际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性转化方面,思路还不够开阔。例如,在思考如何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求落实到乡村两级时,更多着眼于制度修订,但对如何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效能,缺乏前瞻性研究和有效探索。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需持续增强。在复杂形势下,对意识形态领域一些隐性的、碎片化的错误观点,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第一时间洞察其危害性。例如,在网络空间管理方面,虽然强调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但对于个别党员干部在社交媒体上转发一些未经证实、可能隐含不良倾向的信息,未能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引导,政治“防火墙”筑得不够牢固。

三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上存在温差。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能够做到坚决拥护、迅速传达,但在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时,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比如,在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时,虽然组织了宣讲、悬挂了标语,但活动形式与本地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文化习惯结合不够紧密,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加强,未能完全做到“润物细无声”。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有所松懈。能够参加集体学习和组织生活,但个人静下心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吾日三省吾身”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有时将繁忙的业务工作等同于党性锻炼,忽视了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持续净化思想、提升境界的必要性。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有时以领导干部身份指导工作多,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

二是正确的“五观”树立得不够牢固全面。虽然政治立场坚定,但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方面,知识储备和理论功底仍有欠缺。例如,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本地历史文化时,对于如何挖掘和阐释其中蕴含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思考不深、办法不多,未能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赋能文化认同。

三是艰苦奋斗的精神底色有淡化的风险。随着生活条件改善,有时不自觉地降低了对自身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要求。比如,在办公用品使用、水电节约等方面,虽然大的浪费没有,但“滴水穿石”的节约意识有所弱化。下村调研,有时倾向于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较好的村,对偏远、条件艰苦的村走访频次相对较少,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作风需要进一步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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