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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5
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全面查摆自身在理论学习、党性修养、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今后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
一是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度。虽然能够按照组织安排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篇目阅读,但在自学过程中存在“碎片化”“浅表化”倾向,满足于读过看过,未能真正做到逐字研读、反复咀嚼。例如,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时,更多关注与业务相关的章节,如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等内容,而对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理解不够透彻,未能从整体上把握其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有待提升。在工作中遇到复杂问题时,有时仍习惯沿用老经验、老办法处理,未能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比如,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面对部分群众参保意愿不强的问题,起初只是简单加强宣传动员,没有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去分析群众心理诉求,导致工作成效打折扣。直到后期通过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后,才意识到应更加注重精准施策、分类引导,体现出理论转化能力不足。
三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需增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网络舆情的关注度不够高,有时听到个别不当言论未能第一时间站出来批驳纠正,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这反映出自己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主动担当意识还不足,未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自觉去严守思想阵地。
(二)加强党性锻炼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有所弱化。随着工作年限增长,面对日复一日的事务性工作,偶尔会产生“职业倦怠感”,干事创业的热情不如刚入职时高涨。特别是在经办窗口服务多年后,有时会把工作当成“饭碗”而非事业来追求,忽视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党性锻炼的主动性有所下降。
二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还存在差距。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但发言质量不高,往往停留在表态层面,缺少深层次的思想交流。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自我批评避重就轻,主要讲“学习不够”“调研不多”等共性问题,对自身存在的个性短板触及不深;对同志提意见也多以“希望加强学习”“注意休息”等温和话语代替实质性提醒,辣味不足,影响了组织生活“红脸出汗”的实效。
三是组织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在落实组织决定、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总体是坚决的,但在个别细节上仍有松懈。比如,因临时工作任务冲突,曾有一次未提前请假便缺席了支部组织的学习讨论会,事后虽作了说明,但反映出自己对组织制度的敬畏之心还不够牢固,组织纪律意识需持续强化。
(三)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尽管身处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岗位,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重程序、轻体验”的现象。例如,在办理失业登记或社保转移接续时,过于强调流程合规,对群众因材料不全反复跑腿的情况缺乏足够体谅,未能主动提供前置预审、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导致个别群众产生“办事难”“脸好看事难办”的感受。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经常。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坐在办公室时间较多,真正沉下去了解基层实情、倾听群众呼声的机会较少。全年下基层调研仅2次,且多为陪同领导走访,自主开展专题调研几乎没有。对于乡镇街道人社所反映的基层人手紧张、信息系统不稳定等问题,掌握不全面,反馈不及时,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及时有效。在处理12345热线转办件和信访事项时,虽然能做到按期办结,但部分回复内容较为程式化,缺乏个性化解答。特别是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政策解释难度较大的诉求,存在“照本宣科”现象,未能站在群众角度耐心疏导情绪、帮助寻找替代路径,导致重复投诉率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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