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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6
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加强理论武装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强。作为组织委员,虽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集中学习24次,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关联性把握不深。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系统论述,满足于通读公报、听取解读,缺乏对各项部署之间内在逻辑的深度思考,导致在谋划支部工作时,思路和举措的系统性、前瞻性不强,未能完全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指导支部建设的“施工图”。
二是理论学习的穿透力不强。在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过程中,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多以“领读领学”为主,启发式、研讨式学习组织得少。例如,2025年9月在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有关篇目时,仅安排了2名支委作重点发言,未能有效引导全体党员结合汽修岗位实际展开充分讨论,导致部分党员对理论的理解停留在字面,情感融入和思想共鸣的深度不够,理论学习的“毛细血管”未能完全疏通。
三是学用转换的实效性不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存在短板。面对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65%带来的维修技术转型挑战,虽然多次在支委会上强调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但在推动党员技术攻关、建立“党员创新工作室”等具体工作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2025年,支部牵头解决的技术难题仅有3项,与群众期盼和发展要求相比,将理论势能转化为发展动能的成效不彰。
(二)在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的思想高度不够。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领悟,有时更多停留在政治口号和理论认知层面,缺乏从企业发展、支部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感悟其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的思想自觉。在面对一些行业性、阶段性困难时,例如2025年下半年因供应链影响导致部分进口配件采购周期延长,一度产生了畏难情绪,未能第一时间从服务全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局的高度去思考应对之策,主动担当的政治自觉性不强。
二是贯彻执行的响应速度不够。对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惯性思维,行动上不够迅捷。例如,市公交集团党委在2025年7月部署了“安全生产党员责任区”优化升级工作,要求各支部在月底前上报方案。我负责的方案起草工作,因考虑平衡各维修班组任务量等细节,直到截止日才仓促完成上报,比兄弟单位晚了近一个星期,影响了支部工作的整体推进节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劲头不足。
三是报告请示的纪律硬度不够。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标准不高、要求不严。2025年11月,一名核心技术岗位的党员骨干因家庭重大变故,连续一周情绪低落,工作状态受到较大影响。我虽与其进行了谈心谈话,但认为属于个人私事,未及时按规定将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思想动态向公司党委进行书面报告,直至公司领导在车间检查时发现端倪,才作了口头汇报,暴露了自身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的不足。
(三)在严格组织生活方面
一是组织生活的规范性不彻底。虽然“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能够坚持,但在程序和细节上存在简化现象。2025年度支部共召开4次党员大会,其中有1次因临近年度生产任务冲刺节点,会前准备时间被压缩,导致部分议题讨论不充分。在谈心谈话方面,全年与党员、群众谈话40余人次,但存在“谈工作多、谈思想少”的问题,与青年技术骨干的谈话平均时长仅为15分钟,未能真正做到“把脉问诊、解剖麻雀”。
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锋利性不彻底。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怕揭短”,满足于谈表面、谈工作,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触及不深;相互批评“怕伤人”,习惯于提希望、提建议代替点问题,缺乏“真刀真枪”的辣味。在2025年的组织生活会上,我对某位支委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是“与一线职工的沟通还可以更主动一些”,语言模糊笼统,没有点出其“对一线反映的工具磨损快的问题跟进解决不及时”的具体事例,导致批评效果打了折扣。
三是双重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不彻底。作为班子成员,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但有时以工作繁忙为由,对参加党小组活动的标准有所放松。2025年,我所在的第一党小组共开展活动12次,我因参加厂务会、安全生产调度会等原因请假2次,虽然履行了请假手续,但反映出自己未能完全处理好领导职务和普通党员身份的关系,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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