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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七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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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8

根据县委和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党支部班子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普遍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等7个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加强理论武装方面,学习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强

一是理论学习存在“温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不够系统全面,满足于“学过”“读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不深。2025年支部组织的12次集中学习和4次专题研讨中,班子成员的发言多是结合分管工作谈认识,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深入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系统性思考不多。学习方式较为单一,习惯于念文件、读报纸,运用研讨式、互动式学习激发党员内生动力的创新举措较少,导致部分青年党员在学习中存在“旁观者”心态,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打了折扣。

二是成果转化存在“落差”。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业务创新的实际能力不强。在推动林草资源保护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课题研究中,虽然组织学习了“两山”理论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论述,但在具体项目规划上,仍然沿用传统思维,未能有效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路径。2025年,支部牵头开展的“党建引领生态修复”项目,虽然完成了既定植树任务300亩,但在如何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发挥党员先锋岗带动作用方面,缺乏将理论思想转化为具体制度和行动的有效设计。

三是学用结合存在“偏差”。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未能完全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多停留在条文解读和案例通报层面,未能紧密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项目审批等具体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例如,在2025年10月开展的内部作风巡查中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对出差报销凭证的审核标准理解不一,反映出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的脱节,未能将纪律要求真正内化为行动自觉和工作标准。

(二)在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方面,贯彻的坚决性彻底性实效性不够

一是落实决策存在“慢差”。对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有时存在思想认识上的“时差”,行动落实上的“温差”,习惯于“等一等、看一看”,缺乏闻令而动、雷厉风行的政治自觉。对于县委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支部虽然制定了方案,但在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等关键环节上,主动作为不够。截至2025年11月底,我局承诺的“林权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仅比规定时限缩短了1个工作日,距离“全县最优”的目标差距明显,反映出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魄力不足。

二是执行标准存在“高差”。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满足于“不走样”,但在追求“更高标准、更优效果”上思考不深、用力不足。在落实“三大功能”“四大作用”要求,服务兵团融合发展的工作中,支部主要完成了划定的对接任务,但在主动跨前一步、积极谋划拓展合作领域方面做得不够。例如,在与**兵团单位开展的共建活动中,仅限于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对于如何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缺乏深入研究和实质性推动,工作成效停留在表面。

三是报告制度存在“偏差”。在重大事项报告和重要工作请示方面,虽然能够遵守基本规矩,但有时存在认识上的模糊地带,对哪些属于“重大事项”的界定不够清晰、精准。2025年8月,支部在处理一起涉及跨区域草场流转的群众信访纠纷时,初期认为是常规业务矛盾,仅在业务层面进行协调,未能第一时间向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潜在的风险隐患,导致后期工作陷入被动。这件事暴露出支部班子在把握政治尺度、履行报告责任上的敏感性和预见性不强,程序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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