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62
发布时间:2026-01-07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为学而学”的倾向,未能有效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破解我区发展难题的实际举措。
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加强,面对一些社会上的错误思潮、网络上的杂音噪音,主动发声亮剑、坚决批驳斗争的政治自觉还不够强。
胸怀“国之大者”的站位可以更高,在考虑具体业务问题时,有时更多地从分管领域、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上级决策部署的整体考量和战略意图理解得不够深透。
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机械化”倾向,满足于“照搬照抄”,在结合我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导致一些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效果打了折扣。
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需要持续锤炼,面对一些突发情况和棘手问题时,有时表现出急躁情绪,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略显单一,缺乏在多重目标和约束下寻求最优解的系统思维。
政治能力训练的主动性不足,在工作中更多的是依靠过往经验处理问题,对于如何通过加强政治历练来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主动思考和系统谋划较少。
深入研究思考的“钻劲”有所减弱,对于一些新政策、新理论,满足于通读一遍、大致了解,但对其背后的逻辑、内涵的精髓挖掘得不深不透,缺乏“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需进一步强化,有时在推进工作时,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主动,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思想,未能形成最强的工作合力。
对分管领域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不够深入,更多关注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但在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等方面的日常了解和考察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未能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
政策宣传的“群众语言”转化不足,在向基层和群众宣讲党的方针政策时,习惯于讲理论、用术语,未能完全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共鸣的“家常话”,影响了政策的入耳入心。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存在思维惯性,面对一些传统路径依赖较强的工作,创新突破的决心和勇气还不够大,对于如何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破解发展难题,探索性、开创性的举措不多。
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需要再深化,在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思想深处,对于“两个确立”如何为我们应对惊涛骇浪提供了根本保证,其历史逻辑和现实意义的思考和感悟还可以更深一层。
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在涉及需要多部门协作的全局性工作时,有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量和责任划分,影响了整体推进效率。
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阵地,如公众号、网站、讲座论坛等,把关不严、管理不力,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知识储备和能力结构存在短板,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资本运作等新知识的学习紧迫感不强,存在“本领恐慌”但行动迟缓的问题。
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树得不够牢,在推动一些重大项目时,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预判不充分、预案不周密。
对上级精神的领悟存在“选择性”倾向,对自己分管领域有利的就积极推动,对自己分管领域有压力的就消极应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
在工作中统筹兼顾的能力有待提升,有时抓重点工作时,容易忽视其他常规性工作,导致工作推进不平衡。
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时,讲成绩、讲亮点多,讲问题、讲困难少,存在一定的“报喜不报忧”思想。
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的政治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对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指导有所缺失。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和“严肃性”有所淡化,有时将其等同于一般的工作会议,发言准备不够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未能完全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党性分析的深刻性有待提升,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或进行自我剖析时,对问题的根源挖掘不够深入,多是查找客观原因和外部因素,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进行反思和剖析的力度不足。
对年轻党员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年轻干部的谈心谈话,多是围绕业务工作,对其思想动态、成长困惑的关心了解不够,在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性锻炼方面的指导帮助不多。
在处理个人情感与党性原则关系时偶有模糊,面对相熟的同事或朋友,有时在坚持原则、执行纪律上抹不开情面,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未能始终将党性原则放在第一位。
接受同志监督的主动性可以更强,当听到不同意见或批评建议时,有时第一反应是解释说明,虽然最终能够接受,但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胸怀和境界还可以进一步提升。
对不良风气的抵制不够坚决,对一些职场上的消极现象或不当言论,有时认为“无伤大雅”,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未能旗帜鲜明地予以纠正和抵制。
党性锤炼的日常性坚持不够,存在“集中教育时紧、平时松”的现象,将党性修养更多地寄希望于主题教育等活动,在“吾日三省吾身”的日常坚持和自我净化上有所松懈。
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解有偏差,有时在会上发表意见不够充分,把“服从组织决定”简单理解为“会上少说、会后不说”,不利于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理想信念教育的自我灌输不够深入,存在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的倾向,认为只要把工作干好了,党性就在其中了,对通过持续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来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传承红色家风方面做得不够,对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更多强调遵纪守法和业务成才,但在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方面的引导和要求还不够。
党员徽章的佩戴不够自觉,在一些非正式但有群众参与的场合,未能坚持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
党费交纳有时不够及时,需要党务干部提醒,说明党员的第一身份意识有所淡化。
艰苦奋斗的本色有所褪化,随着条件改善,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使用等方面,存在讲排场、图方便的现象,节约意识不够强。
在个人事项报告上存在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有时会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说明对组织的忠诚老实态度还有待加强。
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感恩之心有所淡化,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不如从前,有时会产生“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
在班子内部,思想交流和交心通气不够,除了工作交流,很少主动开展同志式的谈心,存在一定的隔阂感。
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上标准不高,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有时会以工作忙为由请假,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党员。
对党内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满足于集中学习时的传达,缺乏主动钻研的精神,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够熟练。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深入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下基层听汇报、看亮点多,但真正“脱下皮鞋换草鞋”,到矛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解剖麻雀、蹲点调研的时候较少,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掌握得不够精准。
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不彻底,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小事”“难事”,虽然也作了批示、提了要求,但对办理过程和最终结果的跟踪问效不够,导致一些问题久拖不决。
执行组织程序的严肃性有待加强,有时为了追求工作效率,存在简化程序、打“擦边球”的现象,比如在一些干部选拔任用或重大事项决策上,征求意见不够广泛,未能严格按规定办。
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对组织的函询或提醒,有时思想上存在“不信任”“不理解”的情绪,虽然能够按要求说明情况,但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下的意识还需强化。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不够娴熟,在处理一些信访矛盾或历史遗留问题时,习惯于用行政办法和老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有时未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权力边界的认识偶有模糊,在行使职权时,有时对哪些是自己的职责权限,哪些需要请示报告,界限划分不够清晰,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对分管部门的纪律建设抓得不够严,满足于开会强调、文件要求,但在抓日常、抓细节上做得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制止不够及时、不够有力。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够及时规范,存在报告不及时,或者报告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说明对组织的敬畏之心和纪律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提醒不够,有时认为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端就行了,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的风险警惕性不高,提醒和约束不够。
决策前的法律风险评估不够到位,在推动一些重大项目或改革举措时,更多地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性问题,论证和评估不够充分。
对群众的“感情账户”投入不足,与群众的联系多是工作关系,缺乏情感上的交流和共鸣,导致在做群众工作时,亲和力、感染力不足。
对组织生活的记录和归档不够规范,对于参加的一些组织生活,对其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要求不严,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历史资料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和完整性。
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发指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强,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变种表现。
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有时带着“领导”的架子,听取意见不耐心,解释政策不细致,伤害了群众感情。
对网络民意不够重视,对网上群众的诉求和批评,有时简单地认为是“网络喷子”,缺乏认真研究、积极回应的耐心和机制。
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把信访群众看作“麻烦制造者”,在化解矛盾时缺乏应有的同理心。
工作中存在不切实际的指令,要求基层报送各类材料、报表过多过滥,增加了基层负担,有形式主义之嫌。
对群众反映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查处和整治的力度不够,有时碍于情面,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硬骨头”和改革发展中的“深水区”,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主动请缨、敢于啃硬骨头的劲头不如从前。
创新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习惯于在老路上“修修补-补”,对于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去破解发展瓶颈,谋划不多、招数不新,工作亮点和特色不够突出。
工作落实的闭环意识有待加强,对一些工作任务,满足于“部署了”“安排了”,但在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上有所欠缺,导致有些工作“雷声大、雨点小”。
斗争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体现不充分,对于不担当、不作为的“躺平式”干部,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调整处理少;对于阻碍发展的部门壁垒和利益固化现象,协调多,坚决破除少。
工作标准存在“中游”思想,在推进工作时,有时满足于“过得去、不落后”,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对标对表、争创一流的劲头不足,自我加压不够。
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存在本领恐慌,面对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等新趋势,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不强,导致在谋划相关领域工作时,有些“力不从心”。
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有待提升,有时在抓发展、上项目时,对潜在的安全风险、环保风险等考虑不周全,未能完全做到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安全。
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内难以看到成效的工作,投入的精力不够多,存在一定的“政绩观”偏差。
主动跨前一步、协同作战的意识不强,在一些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复杂工作中,有时固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沟通协调不够积极,影响了整体工作效率。
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对于一些前人遗留的历史问题,认为是“包袱”,缺乏“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主动去研究解决的意愿不强。
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对分管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分析研判不够,工作预案准备不充分,有时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办法不多,在调动干部积极性方面,主要依靠任务驱动和考核压力,在思想引导、人文关怀、成长赋能等方面做得不够,导致有的干部存在职业倦怠。
抓工作落实有时“虎头蛇尾”,年初计划轰轰烈烈,年终总结时却发现一些工作未达预期,督查问效的力度不够。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有时习惯于强调客观原因,为自己开脱,缺乏主动担责的勇气。
工作激情有所减退,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思想有所抬头,缺乏“二次创业”的豪情和冲劲。
面对上级部署的创新性、试点性工作,有时存在“怕出事、怕问责”的心态,不敢大胆尝试,错失了一些发展机遇。
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的意识不强,眼界不够开阔,满足于在市内“矮子里面拔将军”,缺乏走向全国、全省争一流的雄心壮志。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在抓分管工作时,讲业务多、讲党建少,未能将管党治党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对分管部门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作祟,在日常教育、提醒、监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做到抓早抓小。
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彻底,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有时停留在表面,不够动态和深入,特别是对一些新业态、新模式下可能产生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警惕性不高、研究不够。
与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谈心谈话有时变成了“聊天谈话”,内容空泛、不触及思想和问题,尤其是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未能及时进行“咬耳扯袖”,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够有力,满足于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深入基层党支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升组织力方面做得不够,存在“遥控指挥”现象。
对巡视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不够严格,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满足于分管领域的任务分解和书面整改,但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上思考不深、督促不力。
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够“小题大做”,对一些看似细小的纪律规定,比如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有时存在“差不多就行”的心理,未能以“吹毛求疵”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和下属。
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具体,虽然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如何将其具体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如何管好分管领域的宣传阵地、学术论坛等方面,缺乏具体有效的抓手。
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追究问责不够坚决,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在追责问责上失之于宽,未能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力度不足,在分管部门和单位中,倡导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多是依靠会议和文件,在打造特色鲜明的廉洁文化品牌、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上,创新举措不多。
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学习研究不透,对党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满足于“知道”,但对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不深,导致在工作中抓落实存在偏差。
对自身作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认识有待深化,有时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党员,在一些方面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未能时刻牢记自己的言行举止对整个单位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作用。
点赞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