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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在2026年元旦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弘扬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优良风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XX机关党委、纪委谨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致以节日的诚挚问候和美好祝愿!
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也是检验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重要关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筑牢廉洁防线,现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节点即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回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将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节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早敲“警钟”,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组织、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二、聚焦突出问题,划清行为红线,严防“节日腐败”滋生
(一)严守“廉关”,坚决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深刻认识其政治危害。
一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提货券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可能存在利益关系的礼品礼金,要坚决拒绝。
二是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个人赠送的地方名贵特产、珍稀药材、高档烟酒茶、珠宝玉石、艺术品等财物。这些财物往往价值较高,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媒介,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决抵制此类行为。
三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节日问候、婚丧喜庆、探病访友等名义,变相收受礼品礼金或索取财物。要严格区分正常的人情往来和违规的礼品礼金收受,不能以任何借口违规收受财物。
四是严禁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要求,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的需要。
五是重点防范在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资金拨付、项目评审、执法司法、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被“围猎”的风险,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在这些领域,党员干部职工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围猎”对象,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被腐蚀。
纪律红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等规定,违规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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