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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0
同志们:
根据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工作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认真领会了省委、市委关于此次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广泛征求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特约监察员、基层党员干部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与班子成员、部分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进行了坦诚深入的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特别是聚焦纪委书记的岗位职责,深入查摆自身在思想认识、履职尽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对照省委、市委的部署和县委的安排,对照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的期盼,深感作为县纪委书记,在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
(一)在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监督的精准性、穿透力有待提升。
1.对政绩观偏差问题的政治监督聚焦不够深。虽然能够认识到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但在具体监督实践中,如何精准识别、有效防范和坚决纠正“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重发展速度轻发展质量”、“重短期效益轻长远发展”等政绩观偏差问题,监督的切入点还不够精准,有效抓手不多。例如,对一些项目盲目上马、脱离实际追求“高大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苗头性问题,预警不够及时,介入不够果断,未能完全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统计数据造假的监督,虽然参与了专项整治,但如何从政治纪律高度审视其危害性,深挖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建立防范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思考谋划和推动落实的深度、系统性尚有不足。
2.保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监督韧劲不够足。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虽然也开展了专项监督、跟进监督,但在监督的持续性、精准性上存在差距。有时满足于“看过了”、“检查了”,对政策执行中的“中梗阻”、责任落实中的“打折扣”、工作推进中的“慢半拍”等问题,深挖根源、追责问责的力度不够大。特别是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上,监督推动的力度和效果与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杨正山书记强调的“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纪检监察机关在其中的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3.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水平有待提高。对“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在*的具体体现把握不够精准,导致政治监督有时存在泛化、虚化现象。如何将政治监督有效融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等各环节,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探索创新不够。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的监督,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谈心谈话提醒的针对性、警示性有待加强。
(二)在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常抓不懈的韧劲和严管严治的力度仍需加强。
1.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的识别和查处能力有待提升。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显性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特别是“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敏锐性还不够强,深挖彻查不够。例如,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多过滥的APP、工作群、打卡留痕)、政策执行“一刀切”、服务群众“推绕拖”、调查研究“走秀场”、文山会海“改头换面”等问题,虽然进行过整治,但未能完全根治,时有反弹回潮。对“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收送电子礼品卡、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查处的手段和力度有待加强。
2.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需加压发力。虽然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但一些领域问题依然易发多发,特别是乡村振兴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问题,群众反映依然强烈。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有时存在“就案办案”思想,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治理体系的深度不够。杨正山书记要求“让广大群众笑容更多、心里更暖”,纪检监察机关在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还需付出更大努力。
3.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压力传导不够均衡。对县直机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对较多,但对一些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基层组织的压力传导有所衰减。在推动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不够深入,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效果有待提升,未能完全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三)在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清廉*建设方面,系统思维和综合效能有待增强。
1.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协助县委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方面,深度和精度不足,提出的对策建议有时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够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时存在“检查多、指导少”、“问责多、帮带少”的情况,未能有效帮助一些党组织解决管党治党中的深层次问题。在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落实落细上,责任传导链条不够紧实,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在个别领域依然存在。
2.“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协同性、贯通性不够强。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在推动“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和“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上,一体谋划、同步发力的效果有待提升。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深透,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监管漏洞,提出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的力度不够。廉洁文化建设虽然开展了活动,但如何更有效地融入*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如红军长征过*),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廉洁文化品牌,形成浓厚氛围,还需要下更大功夫。
3.深化清廉*建设的实践探索不够深入。对标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在打造清廉单元(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方面,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点面结合、全域推进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探索具有*特色的路径和方法不多,成效还不够显著。在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监督,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方面,探索实践相对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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