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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1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既是对前一阶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更是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再部署、再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衡量‘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从中央到地方,巡察工作始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直指管党治党薄弱环节。当前,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整改不到位不松手、落实不彻底不收兵”的决心,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下面,我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实际,讲三方面意见。
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一)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从我们前几轮巡察反馈情况看,虽然多数单位能够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但仍有部分党组织存在“过关”心态:有的把整改当作“文字游戏”,文件发了、会议开了,问题却“原地打转”;有的对“硬骨头”问题避重就轻,整改措施浮于表面,缺乏针对性;更有甚者认为巡察是“找茬挑刺”,对反馈问题消极应付。这些现象本质上是政治意识不强、责任担当缺位的表现。
(二)巡察整改的深度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映射,背后反映的是政治纪律是否严明、政治责任是否落实。比如,有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表面看是决策程序问题,实则是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政治功能缺失的体现;有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暴露出管党治党“宽松软”、责任传导“中梗阻”的深层次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破除“就整改抓整改”的思维,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从思想根源剖析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党性修养的现实考验。
(三)巡察整改的实效直接关系事业发展的质效。当前,我们正处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巡察反馈的问题往往与改革发展中的痛点、难点交织叠加。比如,有的单位项目审批流程繁琐,既影响营商环境,也折射出作风建设的短板;有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既制约基层治理效能,也阻碍了惠民政策落地。只有以整改为契机,打通堵点、破解难点,才能为事业发展清障护航。各单位必须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真正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以系统思维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整改不是“一阵风”,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全链条”思维压实责任、“全周期”管理推进落实。结合前一阶段整改情况,我们要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以“台账式管理”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挂号销账”机制。比如,针对“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不能仅停留在“加强理论学习”的笼统要求上,而要具体到“每月开展1次党建与业务融合专题研讨”“建立党员先锋岗考核机制”等可量化、可检验的措施;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明确“3个月内完成财务制度修订”“对近三年账目开展专项审计”等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各单位“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亲自督办、难点问题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第二,以“穿透式整改”破解深层问题。巡察发现的问题,有的是“显性病灶”,有的是“隐性病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比如,在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时,不仅要整改“文件多、会议多”的表象,更要从考核机制、问责机制入手,建立“无实质内容文件不发、无明确议题会议不开”的刚性约束;在解决基层“微腐败”问题时,不能仅处理个别案例,更要深化“三务公开”、完善“小微权力”清单,从制度层面压缩寻租空间。近期,要对前几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已整改问题是否反弹、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通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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