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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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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全县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牢记初心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觉认清整治意义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看似“微小”,却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深刻认识整治工作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涉及到群众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整治这些问题,就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我们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二)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深刻认识整治工作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滋生歪风邪气,导致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丧失民心。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通过整治,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对群众的敬畏之心,对纪律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深刻认识整治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迫切需要

基层是党执政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如果得不到有效整治,就会损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会失去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影响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基层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让党员干部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靶向思维找准突出问题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近年来,我们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群众身边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一)“微腐败”暗藏玄机,民生领域惠民政策落实打折扣

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有的部门和干部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比如,在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惠农资金等领域,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更改申报信息,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纳入保障范围,侵吞国家资金;有的在项目建设中,虚增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套取财政资金。在公共服务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比如,在办理群众低保申请、医保报销、户籍迁移等事项时,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甚至收取“好处费”,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二)“小权力”任性妄为,执法司法领域公平正义防线受侵蚀

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有的执法人员受利益驱动,对熟人、关系户网开一面,对普通群众则严格执法,甚至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有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存在“人情案”“关系案”。在司法领域,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比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偏袒一方当事人;在执行环节,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导致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

(三)“庸懒散拖”积弊难除,干部作风领域担当作为精神待提升

一些干部缺乏担当精神,面对矛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道走,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比如,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积极主动解决,而是简单地将问题上交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来越激化。有的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习惯于搞“花架子”“形象工程”,不注重实际效果。比如,在开展工作时,只注重开会部署、文件传达,不注重督促检查、落地落实,对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不闻不问;有的在考核评比中,搞虚假数据、虚假政绩,欺骗上级、糊弄群众。还有一些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比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自己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小角落”监督缺位,基层权力运行领域权力制约机制待完善

基层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一些村(社区)“两委”干部权力过大,存在“一言堂”现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比如,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不按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不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擅自作主;在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方面,缺乏透明度,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乡镇纪委(纪工委)人员少、任务重,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重点任务,以务实有效举措推进集中整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紧盯民生领域,守护群众“钱袋子”

1.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清查。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危房改造、惠农资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管理的信息化、透明化,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放。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追回违规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民生资金的日常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展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推进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对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的内容、标准、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立惠民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搞变通执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管执法司法,筑牢公平“防护墙”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坚决杜绝无证执法、违规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违法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加强对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坚决杜绝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托、宴请、礼品礼金等行为。加大对司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司法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3.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司法依据、程序、结果和裁判文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对执法司法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狠抓干部作风,提振干事“精气神”

1.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以整治“庸懒散拖”为重点,开展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懈怠、工作不实、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问题。建立健全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对作风优良、工作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调整。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干部作风问题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2.强化担当作为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晋升;对因缺乏担当、不作为而导致工作延误、出现问题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让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增强担当作为的本领。

3.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干部注重实际效果,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台账,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搞“花架子”“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鼓励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完善监督机制,扎紧权力“制度笼”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强化基层监督力量。加强乡镇纪委(纪工委)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务决策、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基层监督联动机制,整合乡镇纪委(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3.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干部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防止权力滥用。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流程,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群众公开。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任期和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权责统一、赏罚分明。

四、压实工作责任,以严紧细实要求确保整治成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必须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成立全县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层层传导压力,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财政、审计、民政、教育、医疗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民生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司法领域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机制,成立专门的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查处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督导检查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矩,远离腐败和不正之风。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认真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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