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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以及6月5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杨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区巡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某某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的有力保障。全区上下务必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一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工作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某某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我们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贯穿巡察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全区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之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当前,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利剑”,必须保持强大震慑,精准发现问题,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三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工作是推动某某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的坚强保障。当前,我区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巡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中心工作,聚焦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问题、体制机制障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护航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深化巡察工作的信心决心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有力指导下,区委坚决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责任,巡察机构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我区巡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政治责任扛得更牢。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书记工程”行动有力推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全区上下抓巡察、促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增强。
二是利剑作用发挥更显。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一把手”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揭示,巡察的穿透力和推动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整改成效更为扎实。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严格落实“五个抓整改”(抓主体责任、抓日常监督、抓成果运用、抓统筹督促、抓长效机制)和“四个融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求,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了制度完善和顽瘴痼疾整治,助力了政治生态的系统性修复净化。
四是工作基础持续夯实。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得到锤炼。贯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合力逐步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仍有偏差,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深度有待提升,尤其是揭示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长效机制建设有短板;巡察队伍的专业化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奋力开创某某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特别是市委杨斌书记提出的“七大行动”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巡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我们要紧密结合某某实际,靶向发力、狠抓落实。
(一)深入实施“书记工程”行动,坚决扛牢压实政治责任。巡察工作是“书记工程”,是区委的主体责任,也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责任。区委将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我作为区委书记,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之责、应尽之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巡察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重点看: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否坚决有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偏差?保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尤其是作为“滇东粮仓”重要组成部分的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政治任务是否落实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安全稳定责任是否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重点流域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是否落到实处?要通过巡察,精准查找政治偏差,及时纠正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安排,市委有要求,某某见行动、见实效”成为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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