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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9
一、组织领导(20分)
1、组织机构(5分)。
①、有健全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记3分;没有不记分。
②、有专人负责抓精神文明建设,记2分;无人抓,不记分。
2、工作制度(15分)。
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记15分。每缺一项,扣5分。
二、开展活动(40分)
3、宣传教育(15分)。
①每季对职工进行三次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宣传教育,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日常思想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扫除“六害”教育、计划生育教育、爱国卫生教育、防火安全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爱国爱厂爱岗教育等等。开展教育,有记录,记6分。未开展教育或无记录不记分。每少一次扣2分。
②每季有9篇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稿件,记9分。每缺一篇扣1分;每多一篇加0.5分,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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