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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3
一、第*届分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委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一)公司分工会原则上按车间和部室设立,一、二、三、四、五车间,分公司,市场部单独设立车间(部室)分工会。其他部室设立联合分工会,具体是:生产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为生技质管分工会,机电能源设备管理部、后勤保障部为机电后勤分工会,人力资源部、武装保卫部、财务部、物资贸易部、公司办公室、党务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为机关分工会。共设置10个分工会。
(二)各分工会组建分工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分工会主席1人,委员分工为组织、民主管理、宣传文体、生产保护、女职工、生活保险等6项委员工作,均由主席和委员兼并代。分工会主席和委员全部执行兼职制度。
(三)分工会主席和委员的候选人在会员充分酝酿(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的基础上,经车间(部室)党支部和公司工会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车间(部室)会员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候选人以正式委员人数多1人为宜)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和委员。
(四)分工会委员候选人条件是:本公司在职工会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能顾全大局,识大体,办事公道,热心工会工作并能乐意为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才能。
分工会主席候选人,除具备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原任分工会主席或表现突出、能力较强且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大中专生或现任一般管理人员,或现任车间(部室)副职中干,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和口才,比较全面了解本部门职工的基本情况,群众基础广泛。
二、分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安排
(一)调整和改选工会小组长。工会小组原则上按生产班组和相对独立的工作部门为单位设立,人数较少(10人以下)的班组(部门)可以合并设立,由会员群众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小组长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在职的工会会员,工作积极并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热心工会工作,办事公道,在会员中有较好的威信,有一定组织号召能力。
(二)各分工会对2020年以来本届任期内的工会工作和职代组工作要作出简要的书面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分工会宣教文体,劳动竞赛,职工民主管理,部门事务公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工生活,组织发展,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等,对下届分工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党支部和分工会委员同意后,向会员大会报告,并认真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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