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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9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1月5日-4月20日,区委第一轮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视为一项关键的政治任务、重要的党建工程以及关乎发展的重大问题,坚定地扛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应对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在巡察反馈意见送达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即刻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当作一项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的重要政治使命。党组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
依据巡察反馈意见,精心研究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以及责任清单,清晰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针对每一个整改问题,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对账销号,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整改措施进行细致入微的优化。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依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强化整改举措,借助民主生活会的成果提升整改质量。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成果转化
重视制度建设,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填补制度漏洞,使得单位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坚决杜绝有制度却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彻底的现象,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出约束效力,巩固并拓展整改成果,将整改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全力以赴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4月,已完成整改任务30项(其中列为长期整改任务5项),制定和完善各类工作管理制度20个,规范工作流程5个。
(一)对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不深入,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方面
1.针对政策传达与执行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例如,2025年3月10日收到《关于加强春季农业生产保障工作的通知》,直到4月8日文件才传达到具体业务科室;2025年3月20日收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方案》通知,5月5日才开始安排相关科室着手开展工作,文件传阅和工作开展滞后。主要原因是当时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全局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和生产检查,导致机关内部文件传阅和工作部署受到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优化文件传阅制度,规定一般性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传阅完毕,紧急文件需立即传阅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传阅制度执行,相关人员务必及时传阅并传达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确保政策及时落地。
2.针对政策执行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落实《关于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实施意见》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一些新的质量检测标准理解不到位,导致在对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工作中,检测项目不完全符合要求。这是由于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不够及时和深入,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来确保工作人员对政策的准确把握。
对此,局党组组织了多场专项政策培训,邀请专家对新的政策和检测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并建立了政策执行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通过这些措施,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更加精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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